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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讯股份”或“公司”)于2022年1月2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40号),现将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请说明你公司在选择旭泰事务所的过程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评价旭泰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诚信情况以及风险承担能力等所采取的评估程序和结果,并说明相关程序是否充分、结论是否客观。
【公司回复】:(一)公司在选择旭泰事务所过程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监事会等采取的相关评估程序包括:
1、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财政会计管理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等网站查阅旭泰事务所基本信息和诚信信息(含惩戒和处罚信息等)、证券服务业务备案信息等;
2、通过巨潮资讯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等网站搜索了解旭泰事务所从事上市公司、挂牌企业审计相关业务情况;
3、查阅旭泰事务所提供的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照等;审阅旭泰事务所提供的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4、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与旭泰事务所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等就事务所的基本情况、从业经验、独立性、诚信情况、注册会计师认为应关注的重大事项、前后任审计机构沟通情况等进行沟通。
(二)通过上述充分的评估程序,(1)经核实旭泰事务所已进行证券服务业务备案,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在加入旭泰事务所前均曾任职于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较长年限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2)旭泰事务所在业务承接前已对公司情况进行了解,并制定了针对性的审计计划,并已根据项目情况配备了足够的专业人员;(3)未发现旭泰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4)未发现旭泰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诚信原则的要求的情形;未发现旭泰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的情况;(5)旭泰事务所已按财政部相关规定为审计业务投保职业责任保险。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监事会审查或审议结果如下: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旭泰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需要,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提议聘任旭泰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在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聘任审计机构相关议案之前,我们认真审阅了有关旭泰事务所相关资质,机构、人员、业务、执业、诚信记录等信息,并就相关事宜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进行了询问与讨论。我们认为,旭泰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公允的审计服务,故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2)独立意见:公司拟聘任的旭泰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公允的审计服务,董事会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聘任旭泰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审议结果
公司于2022年1月20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1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旭泰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于2022年1月20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1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同意聘任旭泰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聘任旭泰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议案尚需经2022年2月10日召开的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告显示,旭泰事务所于2021年2月完成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2020年末员工人数60余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7人。请旭泰事务所说明截至目前已承接及拟承接的上市公司审计项目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审计客户名称、所处行业、签字会计师及复核人员、收费情况,结合专业人员配备及项目安排等,说明是否具备承接并完成你公司审计业务的能力,并说明已提取的执业风险基金、已购买的执业保险能否覆盖因可能出现的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会计师回复】:截至2022年2月8日,本所除了拟承接的华讯方舟审计业务外,未有已承接及拟承接的其他上市公司审计项目。
客户名称: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所处行业:通信设备制造业
拟签字合伙人:尹擎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平平
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凌辉
收费情况:本期审计费用为财务报告审计费用60.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00万元。本期审计费用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公司确定。
截至2022年2月8日合伙人数量为3人,注册会计师17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为10人,专职从业人员数量为60余人,均已签订劳动合同,均已办理完成入职手续。
根据华讯方舟2021年度审计需要,除拟委派具备专业胜任能力的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外,本所还拟委派具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经验的各级审计人员6名,并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
本项目拟签字合伙人简介:
尹擎,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2年。2005年7月25日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1月开始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曾在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工作,历任项目经理,2012年12月开始在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现任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三板申报审计、挂牌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简介:
王平平,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5年。2020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5月开始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曾在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工作,2020年5月开始在旭泰事务所执业,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挂牌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简介:
凌辉,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2年。2006年4月27日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1月开始从事挂牌公司审计,先在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工作、后在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合伙人,2020年8月开始在旭泰事务所执业,从业期间为多家挂牌公司提供过申报审计、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会函[2007]9号)的规定,本所已于每年末以审计业务收入为基数,计提了职业风险基金,截至2021年12月31日职业风险基金余额为169.18万元。为了提高抵御职业责任风险的能力,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会﹝2015﹞13号)的规定,本所购买了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职业责任保险,保额为人民币1,000.00万元,每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1,000.00万元,已购买的执业保险预计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本所具备应对重大复杂事项的经验,本项目委派的合伙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本所已根据项目情况配备了足够的专业人员,并制定了针对性的审计计划,并已充分了解公司面临的风险,因此本所具备承接并完成华讯方舟2021年年报审计业务的能力。
三、你公司前任年审会计师为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喜事务所”),你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被中喜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及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形成无法表示审计意见的基础为无法对你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作出判断。请旭泰事务所说明是否已经充分了解你公司面临的风险,在确定接受委托前是否已经按照《审计准则》的相关要求与中喜事务所就对审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进行必要沟通以及沟通的具体情况。
【会计师回复】:本所在业务承接前执行了:(1)与管理层讨论审计的目标与范围、审计报告的用途、管理层的责任、适用的财务报表编制基础、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的安排(包括项目组的构成)、拟出具的审计报告的预期形式和内容(以及对在特定情况下出具的审计报告可能不同于预期形式和内容的说明)、与前任注册会计师沟通的安排、收费的计算基础和收费安排、其他需要达成一致意见的事项。(2)在征得被审计单位书面同意后,与前任注册会计师沟通。(3)初步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4)评价是否具备执行该项审计业务所需要的独立性和能力。(5)全面评估业务承接风险,得出可以承接这项业务的结论。
华讯方舟2020年度审计报告意见类型为无法表示意见,由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喜事务所”)出具中喜审字[2021]第01184号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为:陈昱池、沈建平,本所委派注册会计师尹擎带领项目组执行初步审计业务活动,查阅近三年公开信息,并在取得华讯方舟同意后,于2022年1月15日向华讯方舟2020年度审计机构中喜事务所邮寄了书面沟通函,并于2022年1月17日取得了中喜事务所的回函。中喜事务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表示完全配合前后任会计师的沟通。经过沟通,未发现影响本所承接该业务的重大事项。
综上所述,本所已了解该项目的风险,且对华讯方舟2020年度审计报告中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已经按照《审计准则》的相关要求与中喜事务所进行了必要沟通。若本所正式接受聘任成为华讯方舟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将随着2021年度年报审计工作的开展,根据实施审计程序的结果,发表恰当的审计意见。
四、你公司于2021年9月15日披露《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中称,你公司预计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2016年度及2017年度全面审计报告的披露,截至目前你公司及年审会计师仍未完成上述全面审计报告的回复及披露工作。请你公司说明截至目前上述全面审计事项具体进展和预计完成相关年度全面审计的具体时限。
【公司回复】:为了加快推动2016年、2017年全面审计事项,公司积极主动与多家适格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及相关资料的提供,但在考虑2016年、2017年距今时间相对较远,期间核心业务主体南京华讯大部分人员目前已离职,南京华讯2016年、2017年部分客户、供应商目前已无合作等因素对审计程序实施可能构成的影响后,最终均未与公司就2016、2017年全面审计业务承接达成意向。截至目前,在2021年年审机构的聘任过程中,公司就上述2016、2017年全面审计事项与拟聘2021年年审计机构进行了初步沟通。年审机构尚需就上述情况进行进一步的了解调查,为了加快推进2021年年度审计工作,公司与其暂先就2021年度审计工作达成意向,后续年审机构将根据进场后了解情况及评估的风险情况,根据业务承接评价程序等考虑是否承接2016、2017年全面审计工作。
公司于2022年1月25日披露《2021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2-012),根据公司2021年度业绩预计,公司2021年净利润为负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公司2021年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另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中的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消除情况尚待年审会计师审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9.3.11规定,如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出现“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人民币”或者“2021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终止上市。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2月8日
02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跨境通”)于2022年1月2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93号),现就相关问询事项作出如下回复:
四、2022年1月24日,你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你公司拟聘任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事务所”)为你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及内控审计机构。你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喜事务所”),中喜事务所对你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1)请你公司核实并补充披露更换中喜事务所的具体原因,前后任会计师是否做好了沟通工作;请你公司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核实是否存在其他原因或事项导致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回复: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公司综合考虑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需要,进一步保障公司的审计工作独立性和客观性,不断提高审计质量和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拟聘任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与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规定,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与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沟通工作,并已取得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回函。
经核实相关资料,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系公司与前任审计机构合同期届满,综合考虑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需要,进一步保障公司的审计工作独立性和客观性,不断提高审计质量和公司治理水平,符合实际情况,不存在其他原因或事项导致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2)请你公司说明和信事务所是否有充分时间保证年审项目的顺利开展及关键审计程序的充分执行,相关审计、复核程序是否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对确保审计质量的有关规定。
回复:和信事务所根据公司的规模和业务,制定了总体审计策略及具体审计计划,审计外勤时间为2022年1至2月,逐步展开实质性阶段的具体工作,有计划的执行相应审计程序、获取审计证据并进行审计底稿的编制,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4月26日,项目组拟就相关审计具体情况与公司管理层及治理层进行沟通、初步确定报告类型及披露事项、完成审计报告初稿编制并提交审核、完成内核质控流程,出具正式报告。
和信事务所已对公司重点审计风险领域进行充分了解并制定了恰当的审计计划,有充分时间保证公司2021年审计项目的顺利开展及关键审计程序的充分执行,相关审计与复核程序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对确保审计质量的有关规定。
(3)请你公司说明和信事务所是否具备专业胜任能力,你公司是否提前与和信事务所就公司2021年度审计意见存在相关安排或共识,是否存在购买审计意见的情形。
回复: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1987年12月成立(转制特殊普通合伙时间为2013年4月23日),和信事务所2020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36位,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76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66人。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44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文化体育娱乐业、综合业等,和信事务所具备证券资质,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
经核实,公司未提前与和信事务所就公司2021年审计报告意见类型形成相关安排或共识,亦不存在向和信事务所购买审计意见的情形。
特此公告。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