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审核案例 | 线上收入真实性与刷单问题的核查思路

发布日期:2022-07-19浏览次数:328标签:振兴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审计和咨询服务

  引言  

随着网络设施的完善和智能手机的普及,网购用户和人群数量也随之增长,销售路径和方式也从以专营店、商超等线下为主转变为线下线上结合的多渠道。由于线上销售有不同于实体销售的特定运作规则,也萌生了如刷单等操作手段,因此,如何核查线上收入的真实性尤其是刷单问题,对传统审计提出了新挑战,本文拟从线上刷单特征、难点入手,借鉴IPO审核案例,总结了该问题核查的审计应对建议,以期为初接触相关问题的会计师在审计中提供些许实务参考。

  01 线上渠道收入真实性及刷单问题审计难点  

线上渠道包括传统的淘宝天猫、京东,还有新兴的抖音、淘宝直播等。而线上销售模式可以分为直营、经销和代销,其中,线上直营主要是在天猫、京东、抖音等线上渠道开设店铺,单个订单金额不大,但存在大量较为分散的个人客户,核查难度大。对于通过互联网线上渠道实现销售收入且金额、占比较高的企业,很可能会通过刷单来维护平台营销工具的点击率及商品成交率,提升商品质量得分,以此来获得更多的流量和曝光。

刷单一般是指卖家向刷单人员提供专门的刷单资金,通过发虚拟邮包或空邮包来实现销售收入。其中,在发虚拟邮包的方式下,卖家还需寻求快递公司配合赋予快递单号物流、签收信息等。在该模式下,卖家均需要承担一定的刷单成本,包括平台费用、购买虚拟邮包的快递单号、空邮包的快递费用等。

为了有效应对收入真实性风险,会计师在审计中用传统审计程序不具针对性,导致核查成本较高,核查结果难以让人信服,因此需从多角度论证发行人是否存在刷单行为的动机和机会,进行商业逻辑合理性验证,运用创新核查手段(包括信息系统核查与大数据分析等)、扩大核查覆盖面,确保审计程序具有可行性、针对性。

  02 典型问询案例  

●【奥尼电子】刷单

来源:《关于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

问题5:关于收入

“……(5)报告期内,发行人线上销售的境内电商业务存在刷单行为,金额分别为15.83万元、36.54万元、43.28万元和10.59万元。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说明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对发行人刷单情况的核查方法,对刷单完整性的核查是否充分……”

会计师回复:

针对上述事项,申报会计师执行了如下主要核查程序:

①访谈发行人总经理、财务总监、电商业务部门负责人、财务与销售经办人员,了解公司是否存在刷单行为;

②取得并查询公司的日记账、序时账及 ERP 出库表,搜索“刷单”、“ SD 等字样,查询是否存在异常记录;

③取得并查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内部董事、监事、高管及其他关键人员的银行卡流水,检查是否存在大额、频繁且异常的银行流水交易记录;

④核查公司所有电商平台的运营规则以及报告期内各电商平台店铺的管控和处罚情况:检查公司营业外支出、销售费用等科目,查看是否存在因刷单等违规行为而支付违约金、刷单费用;

⑤随机每月选取数笔订单,从电商平台下单信息开始,检查发货记录、物流记录、客户签收记录和付款记录等整个流程,以确定是否存在刷单情形;

⑥利用信息系统审计专家工作,充分评估了专家执业胜任能力,充分了解了信息系统审计执行的过程和结果,以及充分了解了信息系统审计结果对发行人的影响后,认可信息系统审计专家对发行人刷单行为的核查方法和结果;

⑦复核《 IT 审计报告》并询问IT 审计师,结合相关业务系统,主要包括 ERP 发货系统、电商店铺、收款系统、财务软件系统等,了解 IT 审计对公司 IT 控制环境、程序和数据的访问权限、程序开发与程序变更、计算机运营进行的测试程序和结果,核实业务系统的可靠性,业务数据是否存在被篡改的风险;

⑧结合 IT 审计对业务相关信息系统的控制流程进行测试,验证系统数据传递过程是否有效、连续和完整,包括销售订单的形成、销售订单收款管理、销售发货管理、订单数据的归集及统计管理等;

⑨对线上B2C平台销售的订单与第三方收款数据进行分析,包含重复订单号情况、大额订单分析、订单数据的合理性、多次消费人群合理性分析、交易时间分布合理性分析、消费人群地理位置分析、销售渠道分析等维度,核查是否存在交易的重大异常;

⑩结合走访公司的主要客户、供应商,对主要电商平台负责人进行访谈,了解电商交易的交易背景、结算方式及物流方式,以及是否存在关联交易情形。

  03 审计应对总结  

结合相关IPO案例关注要点分析,本文总结了几点有关刷单业务的核查思路和审计应对方案,具体如下:

1.评价刷单动机和机会

在了解刷单特点及流程基础上,获悉各大平台虚假交易的认定及处罚规则。各大平台对于虚假交易一般采取人工排查、系统排查、卖家申诉处理等手段对虚假交易进行排查和判定,并对实施虚假交易的卖家实施扣分、店铺屏蔽、关闭店铺甚至是查封账户的处罚措施。

会计师在审计中应结合发行人模拟成交刷单所付出的成本、处罚记录、销量效应、品牌价值等来评估发行人刷单的可能性。

2.验证交易逻辑合理性

客户购买行为一般会在信息系统中留下咨询记录、订单明细、收货人及地址等相应的信息,使得财务核查具有可行性。会计师在审计中可从售前咨询信息数量出发,转换到订单数据、营业收入、存货进销存数据、物流运费、终端消费者等随机验证。包括但不限于:

1)抽取大额销售客户订单,验证快递信息的一致性。从订单核查至快递单,与快递公司沟通具体的发货人、收货人和收货地址是否与快递单记载的信息一致。

2)抽取部分订单评估快递费用的合理性。根据订单中每个SKU的产品类型推算产品的净重、毛重,根据相关运输公司的运费规则及运输距离推算出理论快递费,获取外部物流公司实际的运费清单进行比对等应对刷空单的财务风险。

3)若发行人通过配合实物流转进行刷单,则存在部分存货回流至公司的仓库的可能,会计师在审计中可以核查固定消耗比例的原材料投入、产品产出,判断是否存在非生产入库的存货,函证供应商采购额,结合存货变动、成本结转等关系,核查相关数据是否符合业务逻辑。

3.利用IT审计和大数据分析

由于线上销售和刷单业务与信息系统密切相关,通过 IT 审计对业务相关信息系统的控制流程进行测试,验证系统数据传递过程是否有效、连续和完整判断信息系统的可靠性。会计师在审计中可以利用多维度大数据的合理性分析来判断是否存在刷单行为,从而辅助验证收入的真实性,尤其是线上直营模式下的收入真实性。包括但不限于:

1)对于信息系统数据,按照集中度、复购频次分布、地域分布、购买时间、ARUP值(一个时期内电信运营企业平均每个用户贡献的通信业务收入)等进行统计分析。其中,在集中度分析中,通过大额客户ID销售额占比、收货地址销售额占比,可验证电商企业线上销售收入客户分布的特点,判断是否存在集中利用某个或某几个账户进行大额购买、虚增收入的异常情形;在复购频次分析中,对复购频次按照客户ID、收货地址汇总分析,分析线上客户复购次数与业务模式的匹配性、以及整体结构的合理性等。

2)对于店铺后台数据,比如浏览支付转化率、平均停留时间等进行统计分析。

3)对线上B2C销售订单的异常情况进行分析,包含重复订单号、大额订单、订单数据的合理性、多次消费人群的合理性、交易时间分布的合理性、消费人群地理位置、销售渠道等。

4.严格执行常规核查程序

除了分析刷单动机、检验商业逻辑、IT审计与大数据分析之外,会计师在审计中还需合理扩大核查覆盖面,全方位、多角度地进行常规核查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了解内控相关程序,进行独立穿行测试,包括业务合同、发货单、物流公司对账单、平台对账单、银行资金流水记录、发票等。

2)抽查店铺成交记录和支付宝流水、财务记账凭证,并进行匹配性分析;抽查店铺月度订单数据和阿里旺旺聊天记录,并进行匹配性分析。

3)通过函证及实地走访,核实电商平台交易额和佣金情况、核实期末库存情况、核实报告期前几大快递公司物流公司交易情况。

4)针对最终消费者,抽样进行电话访谈,对于大额消费者进行实地访谈。

5)结合相关业务关键岗位的个人流水核查,核实是否存在与刷单相关的资金流情况。

综上,在应对刷单问题的核查时,会计师在审计中应了解业务特点、分析动机,验证商业逻辑,评估及利用IT审计专家工作,进行大数据分析,并结合审计常规检查及其他核查手段确保核查逻辑完整、核查过程严密、核查结果可验证。     

作者:周睿、孟双、马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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