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制造行业财税痛点及解决方案

发布日期:2023-09-11浏览次数:94标签:振兴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和绩效评价专项审计

 导语 

企业要想持久的生存下去,有利润能赚钱才是硬道理,但是如何让企业财税在安全合法的前提下取得利润的最大化,就需要解决企业经常面临的税务痛点,让企业的税务合规,才能保证企业后顾无忧。

今天,小编就和大家一起聊一聊生产制造行业财税痛点及解决方案

 01 主要税收风险 

Ⅰ:企业的设立、变更环节

纳税人经营范围确定、主行业选择不准确,可能会造成税率适用、优惠政策享受、税收风险指标适用等方面的风险,并可能带来发票票种、票量核定及防伪税控最高开票限额认定等方面的问题。

Ⅱ:设备、原料的采购环节

(1)缺少必要的合同签订环节,货物流、资金流、票流不一致;

(2)取得的发票不规范,如纳税人识别号、名称、银行账户等错误;

(3)取得发票开具的品目与实际业务内容不符,或要求供货方开具与实际业务内容不符的发票,包括品目、型号、数量、单价、金额等不符;

(4)发票开具方与实际供货方不符,款项支付方与开票方不一致,或以现金等方式代替银行存款支付方式;

(5)应当或可以取得发票但不取得或延时取得,或通过变相代开、购买的发票通过白条、自制凭证入账等;

(6)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收购发票不按规定开具,收购业务不真实,甚至虚增进项、虚列成本。

Ⅲ:制造、加工环节

因管理不善造成的非正常损失、改变材料用途等情况出现时,未做进项税额转出,导致少缴税款;或者包装物、配料、辅料、电量等未能准确归集、分摊,可能造成各项风险指标与同行业相比明显异常。

Ⅳ:收入实现及确认环节

(1)将已实现的收入长期挂往来账或在账外,不按规定时间确认收入,如边角料、废料收入、不需开具发票的收入等;

(2)将高税率产品按照低税率计税;

(3)不能准确核算应税、免税收入的风险;

(4)价外费用,用于集体福利的自产货物,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等视同销售行为未按规定确认收入;

(5)红字发票、作废发票、销售退回、折扣折让开票或核算不规范带来的风险;

(6)销售货物、提供劳务等关联交易未按独立交易原则调整。

Ⅴ:消费税方面

对涉及应税消费品生产的企业,可能存在以下风险:

(1)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中小企业一般涉及酒、酒精、化妆品、电池、涂料、实木地板、木制一次性筷子等),但未做税种认定,未进行纳税申报;

(2)消费税税率或单位税额适用错误造成少缴税款的风险;

(3)改变品目造成不缴、少缴消费税的风险;

(4)应税消费品用于职工福利、生产非应税消费品等方面未在移送使用时缴税的风险;

(5)受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未按规定代扣代缴消费税的风险。

Ⅵ: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方面

(1)将与取得收入无关的成本、费用、损失等计入扣除项目,如个人支出、离退休福利、对外担保费用、各类代缴代付款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委托加工代垫运费等);

(2)多转材料成本从而虚增生产成本;

(3)未及时调整估价入库材料,重复入账、以估价入账代替正式入账;

(4)发生的成本费用支出未正确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如在建工程等非销售领用产品所应负担的工程成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或大型设备的建设资金与经营资金的融资费用划分不清,或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物资记入低值易耗品一次性扣除等;

(5)没有实际发生的各类预提准备性质的支出如预提费用、资产减值准备等,已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但未进行纳税调整;

(6)关联企业间支付的管理费未作纳税调整,或关联企业之间的购销、设备采购、借款协议等业务往来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应纳税所得额的,未作纳税调整。

Ⅶ:城镇土地使用税方面

占用应税土地、征用集体土地,以及不符合减免税条件而擅自减免,造成不申报或少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或不按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申报缴纳。

Ⅷ:房产税方面

(1)地下建筑物、基建工地的应税临时房屋、无租使用其他单位的房产、融资租赁的房产等未按规定缴纳房产税;

(2)土地价值、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新建房屋初次装修费用、房屋改建及扩建支出、房产评估增值、房产证件的相关税费未完全计入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3)决算前已投入使用的按暂估价入账的房产,决策后未及时调整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4)长期不验收的新建房屋、办理验收手续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购置新建商品房、融资租赁租入的房产,未按照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缴纳房产税;

(5)扩大房产税减免范围和期限造成不缴或少缴房产税。

Ⅸ:股权转让方面

(1)自然人转让股权的手续不符合税收法律规定,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少缴个人所得税;

(2)关联企业股权转让的价格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少缴企业所得税;

(3)未及时确认转让收入,延迟缴纳个人所得税或企业所得税。

Ⅹ:出口退税方面

(1)出口销售收入超过产能,或出口报关的货物与企业生产的产品不符,可能存在骗取出口退税;

(2)申报、抵扣时间不及时,单证的备案和出口文件的存档管理混乱,或是因不了解退税政策导致税额计算不准确,账务处理不规范,造成出口退税方面的损失;

(3)出口商品编码不准确,未及时更新商品代码库,或退税率不同的货物未分开报送、分别核算,造成退税率适用错误;

(4)退关退运的出口货物未按规定冲减出口销售收入;

(5)未分别核算内销货物和出口货物的生产成本和主营业务成本,不能准确进行免、抵、退税核算。

 02 防范化解的方案思路 


Ⅰ:企业的设立、变更环节

(1)办理注册登记时,按照经营内容的主次,将经营项目依次填列在“经营范围”中;

(2)在办理税种认定、发票核定等涉税事项时,发现鉴定内容与实际经营内容不一致的,及时与税务机关沟通;

(3)经营内容发生变化的,要及时办理变更。

Ⅱ:设备、原料的采购环节

(1)把好合同签订关,保证合同中反映的项目内容、时间范围、付款方式等与实际业务一致;

(2)采购人员要保证货物流、票流、资金流一致,不能出现发票中的项目与实际采购的项目不一致、发票开具方或收款方与实际供货人不一致等情况,更不能人为要求供货方变更开票品目、数量、价格等内容;

(3)在付款方式上,尽量选择以银行存款支付的方式;

(4)健全企业内控机制。财务部门要做好合同、发票、款项支付方面的审核,对有涉税风险的业务要及时提出意见建议;

(5)全面、及时取得发票并在规定的期限内认证、确认、抵扣。

Ⅲ:制造、加工环节

(1)对各种原因造成的不得抵扣行为,及时做进项税额转出;

(2)对包装物、配料、电量等做好成本分摊,准确归集生产成本。

Ⅳ:收入实现及确认环节

(1)按照收入确认的时间规定,及时做好收入确认;

(2)准确选择应税项目对应的税率,准确核算应税收入、免税收入及对应的进项税额分配;

(3)对各类视同销售的收入、不开票收入,及时、准确做好收入确认;

(4)发票开具人员要相对固定,开具环节要认真负责,减少红字发票、作废发票出现的频率;

(5)关联交易行为应当按照独立交易原则计价、确认收入或做纳税调整;

(6)变卖、报废、处理固定资产,处置废料,合同违约罚款、滞纳金,固定资产盘盈,各类返还收入,无形资产、固定资产、包装物等出租。以上各种形式的收入应当及时确认;

(7)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政策性搬迁、各种补贴返还、债务重组等业务处理时,应做好收入确认。

Ⅴ:消费税方面

(1)发生消费税应税行为的,应主动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种认定手续;

(2)在核算、开票、申报时不能将税消费品的品目改为非应税消费品;

(3)关注移送使用、受托加工等各个环节是否应当缴纳或扣缴消费税,在核算上应使用组成计税价格等计算方法。

Ⅵ: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方面

(1)个人消费等与取得收入无关的支出、业务招待费等规定了税前扣除比例的支出,应按规定进行纳税调整;

(2)估价入账的成本,以及其它无合法原始凭证的支出项目,在汇缴期内仍未取得合法凭证的,应按规定进行纳税调整,不能代替正式入账;

(3)正确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项目;

(4)关联企业间的交易应符合独立企业原则;

(5)制定严格的内控制度,准确核算、归集成本费用。

Ⅶ:城镇土地使用税方面

(1)按照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申报缴纳。实际占用面积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的土地面积。未测量的,以土地使用证书确定的面积为准;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据实申报土地面积;

(2)与其他单位和个人共用土地的,按照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准确计算缴纳土地使用税;

(3)按照不同地段的适用单位税额准确申报缴纳土地使用税,不能将适用较高单位税额的错按低的单位税额计算,从而少缴土地使用税,且在土地等级调整后及时作出相应调整;

(4)按照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申报缴纳。应当准确把握出让转让方式、征用耕地与非耕地、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的终止纳税义务时间等规定内容;

(5)准确划分免税土地和征税土地,明确区分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等享受免征土地使用税的用地与其他用地。

Ⅷ:房产税方面

(1)严格按照税法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房产原值的确认标准、应税范围申报缴纳房产税;

(2)计税依据等发生变化的,及时向税务机关申报;

(3)准确划分应税房产和免税房产。

Ⅸ:股权转让方面

(1)自然人发生股权转让时,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公告第47号)的规定,不得私自签订平价或折价的股权转让协议;

(2)集团企业、母子公司等具有关联关系的居民企业之间,股权转让价格应符合独立交易原则;

(3)转让协议生效且当事人之间完成了股权变更手续后,应及时申报缴税。

Ⅹ:出口退税方面

(1)掌握申报、抵扣、备案、报关等相关规定,准确核算,及时报送相关资料和电子数据,避免操作错误;

(2)已申报免抵退税的货物发生退运,或发生放弃免税等情形的,应及时办理补税、缴税等相关手续;

(3)及时关注新政策变化和新旧政策间的衔接。

来源:中税经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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