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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23日
深证上〔2021〕724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南第 1 号——创业板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受理关注要点
填报要求:
一、发行人、转板公司、保荐人、独立财务顾问应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发布的相关规则要求,认真制作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切实提高申请文件质量。
二、保荐人、独立财务顾问在通过创业板发行上市审核业务系统提交申请文件前,应认真填报受理关注要点,确认申报项目申请符合合规性要求,逐一核对申请文件符合完备性关注要点要求,并确认申请文件符合格式、签章等通用性关注要点要求。如存在不适用情形,应在申请文件不适用情况的说明中进行说明。
三、保荐人、独立财务顾问应高度重视申请文件受理关注要点填报工作。受理关注要点的填报质量将作为中介机构执业质量评价的参考依据。
一、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申请文件受理关注要点
一、申报项目合规性检查 |
||||
|
是否不存在以下情形 |
保荐人检查结果 |
||
1.因我所审核认为发行人不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或信息披露要求作出终止发行上市审核的决定或证监会作出不予注册决定的,自决定作出之日起不足 6 个月,发行人提交的发行上市申请 |
☐是 |
☐否 |
☐ 不适用 |
|
2.保荐人报送的发行上市申请在一年内累计两次被我所不予受理的,自第二次收到我所相关文件之日起三个月内,报送的新的发行上市申请 |
☐是 |
☐否 |
☐ 不适用 |
|
3.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相关人员因证券违法违规被采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限制业务活动、一定期限内不接受其出具的相关文件等相关措施,尚未解除 |
☐是 |
☐否 |
☐ 不适用 |
|
4.因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转板上市、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并购重组业务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其他业务涉嫌违法违规且对市场有重大影响被立案调查、侦查,尚未结案 |
☐是 |
☐否 |
☐ 不适用 |
|
二、申请文件完备性检查 |
||||
申请文件 |
关注要点 |
保荐人检查结果 |
1-1 招股说明书
|
1. 招股说明书引用的财务报表应在 6 个月有效期内;发行人董监高声明应由董监高签名并加盖发行人公章 2. 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声明应由相关人员签名;如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机构的,需该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公章 3.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应由保荐人法定代表人、保荐代表人、项目协办人签名,并加盖保荐人公章;保荐人董事长和总经理(或类似职责人员)声明需签名并加盖保荐人公章;联席主承销商(如有)需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该承销机构公章 4.各中介机构的声明文件应由中介机构负责人和经办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公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2-1 关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报告 |
发行人公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2-2 董事会有关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决议 |
1. 参会董事签名,并加盖发行人公章或发行人董事会公章 2. 如非董事本人参会的,需出具董事本人的授权委托书 |
☐ 是 ☐否 ☐不适用 |
2-3 股东大会有关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决议 |
1. 参与表决的股东签名,如股东为机构的,需该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公章;如非股东本人参会的,需出具股东本人的授权委托书 2. 决议需加盖发行人公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2-4 关于符合创业板定位要求的专项说明 |
发行人公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3-1-1 关于发行人符合创业板定位要求的专项意见 |
保荐人公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3-1-2 发行保荐书 |
1. 保荐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或类似职责人员)、保荐业务负责人、内核负责人、保荐业务部门负责人、保荐代表人、项目协办人签名,并加盖保荐人公章 2. 附《专项授权书》,由保荐人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保荐人公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3-1-3 上市保荐书 |
保荐人法定代表人、保荐业务负责人、内核负责人、保荐代表人和项目协办人签名,并加盖保荐人公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3-1-4 保荐工作报告 |
1. 保荐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或类似职责人员)、保荐业务负责人、内核负责人、保荐业务部门负责人、保荐代表人、项目协办人签名,并加盖保荐人公章 2. 附尽职调查问核表,保荐代表人誊抄承诺书并签名,保荐业务(部门)负责人签名,并加盖保荐人公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3-1-5 关于发行人预计市值的分析报告(如适用) |
保荐人公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3-1-6 保荐人相关子公司参与配售的相关文件(如有) |
参与配售的保荐人子公司公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3-1-7 保荐人关于签字保荐代表人项目签字有关情况的说明与承诺(请保荐人对该项目的签字保荐代表人同时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第四条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保荐业务监管有关问题的意见》的规定进行说明与承诺) |
1.需对签字保荐代表人同时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四条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保荐业务监管有关问题的意见》的规定进行说明与承诺2.保荐人公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3-2-1 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
1. 财务报表需发行人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发行人公章 2. 审计报告需加盖审计机构公章、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3-2-2 发行人审计报告基准日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之间的相关财务报表及审阅报告(如有) |
1. 财务报表需发行人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发行人公章 2. 审阅报告需加盖审计机构公章、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3-2-3 盈利预测报告及审核报告(如有) |
1. 盈利预测报告需加盖发行人公章 2. 审核报告需加盖审计机构公章、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3-2-4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
1.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需加盖审计机构公章、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 2. 发行人出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需加盖发行人或董事会公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3-2-5 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1. 鉴证意见页需加盖审计机构公章、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 2.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需发行人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发行人公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3-3-1 法律意见书 |
经办律师和律所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3-3-2 律师工作报告 |
经办律师和律所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3-3-3 关于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相关文件上签名盖章的真实性的鉴证意见 |
经办律师和律所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3-3-4 关于申请电子文件与预留原件一致的鉴证意见 |
经办律师和律所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4-1 发行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发行人公章或律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意见 |
☐ 是 ☐否 ☐不适用 |
4-2 发行人公司章程(草案) |
章程首页或尾页加盖发行人公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认意见 |
|
|
认意见 |
|
|
4-3 发行人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其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
|
董监高签名并加盖发行人公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4-4 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外资确认文件(如有) |
商务主管部门公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5-1-1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
1. 税纳申报表需涵盖最近三年一期 2. 申报表需加盖主管税务机关公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5-1-2 有关发行人税收优惠、政府补助的证明文件 |
/ |
☐ 是 ☐否 ☐不适用 |
5-1-3 主要税种纳税情况的说明 |
发行人公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5-1-4 注册会计师对主要税种纳税情况说明出具的意见 |
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5-1-5 发行人及其重要子公司或主要经营机构最近三年及一期纳税情况的证明 |
1. 需提供母公司和重要子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纳税情况证明,并加盖主管税务机关公章 2. 如确实无法提供由当地税务主管机构出具的纳税证明,也可提供最近三年及一期的其他纳税证明文件,如《涉税事项调查证明材料》、《涉税证明》、 《税务违法记录证明》等 |
☐ 是 ☐否 ☐不适用 |
5-2-1 最近三年及一期原始财务报表 |
财务报表需发行人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发行人公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5-2-2 原始财务报表与申报财务报表的差异比较表 |
财务报表需发行人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发行人公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5-2-3 注册会计师对差异情况出具的意见 |
1. 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 2. 财务报表需发行人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发行人公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5-3 发行人设立时和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资产评估报告(如有) |
资产评估师签名并加盖评估机构公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5-4 发行人的历次验资报告或出资证明 |
1. 验资报告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出资证明加盖发行人公章 2. 如验资报告为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出具的需加盖总所公章,或提供分所可以承担验资业务并经总所相关复核程序或授权程序的证明文件 |
☐ 是 ☐否 ☐不适用 |
5-5 发行人大股东或控股股东最近一年的原始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如有) |
1. 财务报表需发行人大股东或控股股东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发行人大股东或控股股东公章 2. 审计报告(如有)需加盖审计机构公章、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6-1 发行人关于募集资金运用方向的总体安排及其合理性、必要性的说明 |
发行人公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6-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如有) |
/ |
☐ 是 ☐否 ☐不适用 |
6-3 发行人拟收购资产(或股权)的财务报表、资产评估报告及审计报告、盈利预测报告 (如有) |
1. 财务报表需被审计方的公司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加盖被审计方公章 2. 审计报告需加盖审计机构公章,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 3. 资产评估报告需资产评估师签名并加盖评估机构公章 4. 盈利预测报告需加盖被收购方公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6-4 发行人拟收购资产(或股权)的合同或合同草案(如有) |
协议双方为机构的,需双方加盖机构公章;协议一方或多方为自然人的,需自然人签名 |
☐ 是 ☐否 ☐不适用 |
7-1-1 发行人拥有或使用的对其生产经营有重大影响的商 标、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以及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等产权证书清单 (需列明证书所有者或使用者名称、证书号码、权利期限、取得方式、是否及存在何种他项权利等内容) |
发行人公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7-1-2 发行人律师就 7-1-1 清单所列产权证书出具的鉴证意见 |
经办律师和律所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7-1-3 特许经营权证书(如有) |
证书授权主体公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7-2-1 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等知识产权许可使用协议(如有) |
协议双方为机构的,需双方加盖机构公章;协议一方或多方为自然人的,需自然人签名 |
☐ 是 ☐否 ☐不适用 |
7-2-2 重大关联交易协议(如有) |
协议双方为机构的,需双方加盖机构公章;协议一方或多方为自然人的,需自然人签名 |
☐ 是 ☐否 ☐不适用 |
7-2-3 重组协议(如有) |
协议双方为机构的,需双方加盖机构公章;协议一方或多方为自然人的,需自然人签名 |
☐ 是 ☐否 ☐不适用 |
7-2-4 特别表决权股份等差异化表决安排涉及的协议(如有) |
协议双方为机构的,需双方加盖机构公章;协议一方或多方为自然人的,需自然人签名 |
☐ 是 ☐否 ☐不适用 |
7-2-5 高级管理人员、员工配售协议(如有) |
1. 股份来源为老股转让的,需股份转让方和受让方签名(自然人)或盖章(机构),并加盖发行人公章 2. 股份来源为新股的,需接受方签名(自然人)或盖章(机构),并加盖发行人公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7-2-6 其他重要商务合同(如有) |
协议双方为机构的,需双方加盖机构公章;协议一方或多方为自然人的,需自然人签名 |
☐ 是 ☐否 ☐不适用 |
7-3 特定行业(或企业)的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意见(如有) |
/ |
☐ 是 ☐否 ☐不适用 |
7-4-1 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 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以及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责任主体的重要承诺以及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 施 |
承诺人为机构的需加盖机构公章,承诺人为自然人的需签名 |
☐ 是 ☐否 ☐不适用 |
7-4-2 有关消除或避免同业竞争的协议以及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出具的相关承诺 |
承诺人为机构的需加盖机构公章,承诺人为自然人的需签名 |
☐ 是 ☐否 ☐不适用 |
7-4-3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发行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书 |
董监高签名并加盖发行人公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7-4-4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招股说明书的确认意见 |
承诺人为机构的需加盖机构公章,承诺人为自然人的需自然人签名 |
☐ 是 ☐否 ☐不适用 |
7-4-5 发行人监事对招股说明书的确认意见 |
发行人监事签名 |
☐ 是 ☐否 ☐不适用 |
7-4-6 发行人关于申请电子文件与预留原件一致的承诺函 |
发行人公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7-4-7 保荐人关于申请电子文件与预留原件一致的承诺函 |
保荐人公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7-4-8 发行人保证不影响和干扰审核的承诺函 |
发行人公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7-5-1 发行人关于申请文件不适用情况的说明 |
1. 不适用申请文件目录情况的说明需与提交的申请文件情况保持一致 2. 发行人公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7-5-2 发行人关于招股说明书不适用情况的说明 |
发行人公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7-5-3 信息披露豁免申请(如有) |
1. 申请文件等加盖发行人公章,如涉及商业秘密的,需发行人董事长签名 2. 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加盖保荐人、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公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7-6 保荐协议 |
协议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双方机构公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7-7 证监局出具的辅导验收材料或辅导工作无异议函等文件 |
/ |
☐ 是 ☐否 ☐不适用 |
7-8-1 关于XX 公司股东信息披露专项承诺 |
发行人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发行人公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7-8-2 保荐人关于XX 公司股东信息披露专项核查报告 |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和《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2 号》进行核查,保荐人法定代表人、保荐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7-8-3 律师事务所关于XX 公司股东信息披露专项核查报告 |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和《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2 号》进行核查,律师事务所负责人、项目签字律师签名,并加盖公章 |
☐是 |
☐否 |
☐ 不适用 |
7-9-1 保荐人关于XX 公司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审核关注要点落实情况表 |
保荐业务负责人、内核负责人、投行质控负责人和保荐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保荐人公章 |
☐是 |
☐否 |
☐ 不适用 |
7-9-2 会计师事务所关于XX 公司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审核关注要点落实情况表 |
注册会计师签名并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 |
☐是 |
☐否 |
☐ 不适用 |
7-9-3 律师事务所关于XX 公司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审核关注要点落实情况表 |
签字律师签名并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 |
☐是 |
☐否 |
☐ 不适用 |
7-10 其他文件{如疫情影响专项说明文件(如有)、一季度审阅报告(如有)、上半年业 绩预计情况说明(如有)} |
/ |
☐是 |
☐否 |
☐ 不适用 |
二、创业板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申请文件受理关注要点
一、申报项目合规性检查 |
||
|
是否不存在以下情形 |
保荐人检查结果 |
1.因我所审核认为发行人不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或信息披露要求作出终止发行上市审核的决定或证监会作出不予注册决定的,自决定作出之日起不足 6 个月,发行人提交的发行上市申请
|
☐ 是 ☐否 ☐不适用 |
|
2.保荐人报送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申请在一年内累计两次被我所不予受理的,自第二次收到我所相关文件之日起三个月内,报送的新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申请 |
☐是 |
☐否 |
☐ 不适用 |
3.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相关人员因证券违法违规被采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限制业务活动、一定期限内不接受其出具的相关文件等相关措施,尚未解除 |
☐是 |
☐否 |
☐ 不适用 |
|
4.因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转板上市、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并购重组业务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其他业务涉嫌违法违规且对市场有重大影响被立案调查、调查,尚未结案 |
☐是 |
☐否 |
☐ 不适用 |
|
5.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适用简易程序的,其申请文件不齐备 |
☐是 |
☐否 |
☐ 不适用 |
|
二、申请文件完备性检查 |
||||
申请文件 |
关注要点 |
保荐人检查结果 |
||
1-1 募集说明书
|
1. 董监高声明需董监高签名并加盖发行人公章
3. 保荐人声明应由保荐人法定代表人、保荐代表人、项目协办人签名,并加盖保荐人公章;保荐人董事长和总经理(或类似职责人员)声明需保荐人董事长和总经理签名并加盖保荐人公章 4. 各中介机构的声明文件应由各中介机构负责人和经办人签名并加盖中介机构公章 5. 需附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
☐是 |
☐否 |
☐ 不适用 |
2-1 发行人关于本次证券发行的申请报告 |
发行人公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2-2 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
发行人或董事会公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2-3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的决议 |
1. 参会董事签名,并加盖发行人或董事会公章 2. 如非董事本人参会的,需出具董事本人的授权委托书 |
☐ 是 ☐否 ☐不适用 |
2-4 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的决议 |
参会董事签名,并加盖发行人公章;如非董事本人参会的,需董事本人的授 权委托书 |
☐ 是 ☐否 ☐不适用 |
2-5 监事会对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审核意见 |
全体监事签名或监事会公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3-1 证券发行保荐书 |
1. 保荐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或类似职责人员)、保荐业务负责人、内核负责人、保荐业务部门负责人、保荐代表人、项目协办人签名,并加盖保荐人公章 2. 附《专项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保荐人公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3-2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
保荐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或类似职责人员)、保荐业务负责人、内核负责人、保荐业务部门负责人、保荐代表人、项目协办人签名,并加盖 保荐人公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3-3 上市保荐书 |
保荐人法定代表人、保荐业务负责人、内核负责人、保荐代表人、项目协办 人签名,并加盖保荐人公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3-4 尽职调查报告 |
保荐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或类似职责人员)、保荐代表人、项 目协办人签名并加盖保荐人公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3-5 关于战略投资者适格性的专项意见 |
保荐人公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3-6 保荐人关于签字保荐代表人项目签字有关情况的说明与承诺(请保荐人对该项目的签字保荐代表人同时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四条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保荐业务监管有关问题的意见》的规定进行说明与承诺) |
1.需对签字保荐代表人同时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四条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保荐业务监管有关问题的意见》的规定进行说明与承诺 2.保荐人公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4-1 法律意见书 |
经办律师和律所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4-2 律师工作报告 |
经办律师和律所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4-3 关于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相关文件上签名盖章的真实性的鉴证意见 |
经办律师和律所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4-4 关于申请电子文件与预留原件一致的鉴证意见 |
经办律师和律所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5-1 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 |
发行人或董事会公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5-2 有关部门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 |
/ |
☐ 是 ☐否 ☐不适用 |
5-3 本次募集资金拟收购资产或股权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相关评估报告 |
1. 审计报告需加盖审计机构公章、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财务报表需被审计方的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加盖被审计机构公章 2. 资产评估报告需评估师签名并加盖评估机构公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5-4 发行人拟收购资产或股权的合同或其草案 |
协议双方为机构的,需双方加盖该机构公章;协议一方或多方为自然人的, 需自然人签名 |
☐ 是 ☐否 ☐不适用 |
6-1 发行人最近一年的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请报送最近公告的财务报 告) |
1. 财务报表需发行人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发行人公章 2. 审计报告需加盖审计机构公章、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 3. 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需报送发行人最近公告的财务报告
|
☐ 是 ☐否 ☐不适用 |
6-2 最近三年一期合并口径和母公司口径的比较式财务报表 |
财务报表需发行人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发行人公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6-3 盈利预测报告及其审核报告 |
1. 盈利预测报告需加盖发行人公章 2. 审核报告需加盖审计机构公章、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6-4 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发行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
1.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需加盖审计机构公章、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 2. 发行人出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需加盖发行人或董事会公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6-5 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
1. 前次募集资金时间在 5 年内的需要提供专项报告,5 年以外的不要求提供 2. 报告意见页需加盖审计机构公章、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6-6 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发行人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1. 鉴证意见页需加盖审计机构公章、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 2.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需发行人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发行人公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6-7 发行人董事会、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关于最近一年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补充意见 |
1. 审计报告需加盖审计机构公章、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 2. 财务报表需发行人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发行人公章 3. 发行人或董事会公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6-8 特定行业或企业的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意见 |
/ |
☐ 是 ☐否 ☐不适用 |
6-9 国务院主管部门关于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的有关文件 |
/ |
☐ 是 ☐否 ☐不适用 |
|
|
|
6-11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信评级报告 |
评级机构公章及经办人员签名 |
☐ 是 ☐否 ☐不适用 |
|
|
|
6-13 发行人关于申请文件不适用情况的说明 |
1. 不适用申请文件目录情况的说明需与提交的申请文件情况保持一致 2. 发行人公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6-14 发行人信息披露豁免申请 |
发行人公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6-15 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是否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的说明 |
1. 不论是否涉及均需要提供该说明 2. 发行人公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6-16 发行人保证不影响和干扰审核及注册程序的承诺函 |
发行人公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6-17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发行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书 |
全体董监高签名并加盖发行人公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6-18 发行人关于申请电子文件与预留原件一致的承诺函 |
发行人公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6-19 保荐人关于申请电子文件与预留原件一致的承诺函 |
保荐人公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6-20 申请人基础资料(请在“其他业务”的“模板下载” 中下载“再融资申请人基础资料”模板进行填报) |
/ |
☐ 是 ☐否 ☐不适用 |
6-21 关于创业板上市公司涉及六大行业申报再融资简易程序的核查报告 |
1. 仅简易程序适用 4. 保荐人出具的核查报告由保荐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保荐人公章;律师出具的核查报告由经办律师及律所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律所公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6-22-1 保荐人关于 XX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审核关注要点落实情况表 |
保荐业务负责人、内核负责人、投行质控负责人和保荐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保荐人公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6-22-2 会计师事务所关于 XX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审核关注要点落实情况表 |
注册会计师签名并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6-22-3 律师事务所关于 XX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审核关注要点落实情况表 |
签字律师签名并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6-23 其他相关文件 |
/ |
☐ 是 ☐否 ☐不适用 |
三、创业板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申请文件受理关注要点
一、申报项目合规性检查 |
||||
|
是否不存在以下情形 |
保荐人检查结果 |
||
1.因我所审核认为发行人不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或信息披露要求作出终止发行上市审核的决定或证监会作出不予注册决定的,自决定作出之日起不足 6 个月,发行人提交的发行上市申请 |
☐是 |
☐否 |
☐ 不适用 |
|
2.保荐人报送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申请在一年内累计两次被我所不予受理的,自第二次收到我所相关文件之日起三个月内,报送的新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申请 |
☐是 |
☐否 |
☐ 不适用 |
|
3.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相关人员因证券违法违规被采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限制业务活动、一定期限内不接受其出具的相关文件等相关措施,尚 未解除 |
☐是 |
☐否 |
☐ 不适用 |
|
4.因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转板上市、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并购重组业务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其他业务涉嫌违法违规且对市场有重大影响被立案调查、 |
☐是 |
☐否 |
☐ 不适用 |
|
侦查,尚未结案 |
|
||
5.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适用简易程序的,其申请文件不齐备 |
☐是 |
☐否 |
☐ 不适用 |
|
二、申请文件完备性检查 |
||||
申请文件 |
关注要点 |
保荐人检查结果 |
||
1-1 募集说明书 |
1. 董监高声明需董监高签名并加盖发行人公章 2.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如有)应由相关人员签名;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机构的,需该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公章 3. 保荐人声明应由保荐人法定代表人、保荐代表人、项目协办人签名,并加盖保荐人公章;保荐人董事长和总经理(或类似职责人员)声明需保荐人董事长和总经理签名并加盖保荐人公章 4. 各中介机构的声明文件应由各中介机构负责人和经办人签名并加盖中介机构公章 5. 需附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
☐是 |
☐否 |
☐ 不适用 |
2-1 发行人关于本次证券发行的申请报告 |
发行人公章 |
☐是 |
☐否 |
☐ 不适用 |
2-2 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
发行人或董事会公章 |
☐是 |
☐否 |
☐ 不适用 |
2-3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的决议 |
1. 参会董事签名,并加盖发行人或董事会公章 2. 如非董事本人参会的,需出具董事本人的授权委托书 |
☐是 |
☐否 |
☐ 不适用 |
2-4 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的决议 |
参会董事签名,并加盖发行人公章;如非董事本人参会的,需董事本人的授 权委托书 |
☐是 |
☐否 |
☐ 不适用 |
2-5 监事会对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审核意见 |
全体监事签名或监事会公章 |
☐是 |
☐否 |
☐ 不适用 |
3-1 证券发行保荐书 |
1. 保荐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或类似职责人员)、保荐业务负责人、内核负责人、保荐业务部门负责人、保荐代表人、项目协办人签名,并加盖保荐人公章 2. 附《专项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保荐人公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3-2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
保荐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或类似职责人员)、保荐业务负责人、 内核负责人、保荐业务部门负责人、保荐代表人、项目协办人签名,并加盖保荐人公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3-3 上市保荐书 |
保荐人法定代表人、保荐业务负责人、内核负责人、保荐代表人、项目协办 人签名,并加盖保荐人公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3-4 尽职调查报告 |
保荐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或类似职责人员)、保荐代表人、项 目协办人签名并加盖保荐人公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3-5 保荐人关于签字保荐代表人项目签字有关情况的说明与承诺(请保荐人对该项目的签字保荐代表人同时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四条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保荐业务监管有关问题的意见》的规定进行说明与承诺) |
1.需对签字保荐代表人同时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四条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保荐业务监管有关问题的意见》的规定进行说明与承诺2.保荐人公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4-1 法律意见书 |
经办律师和律所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4-2 律师工作报告 |
经办律师和律所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4-3 关于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相关文件 |
经办律师和律所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上签名盖章的真实性的鉴证意见 |
|
|
4-4 关于申请电子文件与预留原件一致的鉴证意见 |
经办律师和律所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5-1 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 |
发行人或董事会公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5-2 有关部门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 |
/ |
☐ 是 ☐否 ☐不适用 |
5-3 本次募集资金拟收购资产或股权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相关评估报告 |
1. 审计报告需加盖审计机构公章、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财务报表需被审计方的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加盖被审计机构公章 2. 资产评估报告需评估师签名并加盖评估机构公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5-4 发行人拟收购资产或股权的合同或其草案 |
协议双方为机构的,需双方加盖机构公章;协议一方或多方为自然人的,需 自然人签名 |
☐ 是 ☐否 ☐不适用 |
6-1 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请报送最近公告的财务报 告) |
1. 财务报表需发行人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发行人公章 2. 审计报告需加盖审计机构公章、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 3. 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需报送发行人最近公告的财务报告
|
☐ 是 ☐否 ☐不适用 |
6-2 盈利预测报告及其审核报告 |
1. 盈利预测报告需加盖发行人公章 2. 审核报告需加盖审计机构公章、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6-3 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发行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
1.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需加盖审计机构公章、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 2. 发行人出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需加盖发行人或董事会公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6-4 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
1.前次募集资金时间在 5 年内的需要提供专项报告,5 年以外的不要求提供 2.报告意见页需加盖审计机构公章、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6-5 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发行人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1. 鉴证意见页需加盖审计机构公章、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 2.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需发行人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发行人公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6-6 特定行业或企业的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意见 |
/ |
☐ 是 ☐否 ☐不适用 |
6-7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信评级报告 |
评级机构公章及经办人员签名 |
☐ 是 ☐否 ☐不适用 |
6-8 发行人营业执照及公司章程 |
1. 营业执照需加盖发行人公章或律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意见 2. 章程首页或尾页需加盖发行人公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6-9 发行人关于申请文件不适用情况的说明 |
1. 不适用申请文件目录情况的说明需与提交的申请文件情况保持一致 2. 发行人公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6-10 发行人信息披露豁免申请 |
发行人公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6-11 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是否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的说明 |
1. 不论是否涉及均需要提供该说明 2. 发行人公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6-12 发行人保证不影响和干扰审核及注册程序的承诺函 |
发行人公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6-13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发行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 诺书 |
全体董监高签名并加盖发行人公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6-14 发行人关于申请电子文件与预留原件一致的承诺函 |
发行人公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6-15 保荐人关于申请电子文件与预留原件一致的承诺函 |
保荐人公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6-16 申请人基础资料(请在“其他业务”的“模板下载” 中下载“再融资申请人基础资料”模板进行填报) |
/ |
☐ 是 ☐否 ☐不适用 |
6-17-1 保荐人关于 XX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审核关注要点落实情况表 |
保荐业务负责人、内核负责人、投行质控负责人和保荐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保荐人公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6-17-2 会计师事务所关于 XX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审核关注要点落实情况表 |
注册会计师签名并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6-17-3 律师事务所关于 XX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审核关注要点落实情况表 |
签字律师签名并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6-18 其他相关文件 |
/ |
☐ 是 ☐否 ☐不适用 |
四、创业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文件受理关注要点
一、申报项目合规性检查 |
||
|
是否不存在以下情形 |
独立财务顾问检查结果 |
1.独立财务顾问、证券服务机构因证券违法违规被采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限制业务活动、一定期限内不接受其出具的相关文件等相关措施,尚未解除 |
☐ 是 ☐否 ☐不适用 |
|
2.独立财务顾问、证券服务机构或者相关签字人员因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转板上市、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并购重组业务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其他业务涉嫌违法违规且对市场有重大影响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结案 |
☐是 |
☐否 |
☐ 不适用 |
3.本次交易涉嫌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尚未结案,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
☐是 |
☐否 |
☐ 不适用 |
|
4.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则规定的相关主体因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 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作出相关判决生效之日起未满 36 个月内 |
☐是 |
☐否 |
☐ 不适用 |
|
二、申请文件完备性检查 |
||||
申请文件 |
关注要点 |
独立财务顾问检查结果 |
||
1-1 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目录及交易各方和中介机构联系表(包含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估值机构等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字人员的名单, 包括名称/姓名、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公民身份证号码或其他身份信息)
|
发行人公章 |
☐是 |
☐否 |
☐ 不适用 |
1-2 并购重组方案概况表 |
发行人公章 |
☐是 |
☐否 |
☐ 不适用 |
1-3 关于书面文件与电子文件 一致的承诺函 |
发行人公章 |
☐是 |
☐否 |
☐ 不适用 |
1-4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申报文件不适用内容的说明 |
发行人公章 |
☐是 |
☐否 |
☐ 不适用 |
2-1 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 |
1. 重组报告书引用的财务报表应在 6 个月有效期内 2. 加盖发行人公章 3. 董监高声明应由董监高签名,并加盖发行人公章 4.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应由法定代表人、财务顾问主办人、财务顾问协办人(如有)签名并加盖机构盖章 5. 各中介机构的声明应由机构负责人和经办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公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2-2 重大资产重组的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 |
1. 董事会决议由参会董事签名,并加盖发行人或者董事会公章;如非董事本人参会的,需董事本人的授权委托书 2. 股东大会决议由参会董事签名,并加盖发行人公章;如非董事本人参会的,需董事本人的授权委托书 |
☐ 是 ☐否 ☐不适用 |
2-3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
独立董事签名 |
☐ 是 ☐否 ☐不适用 |
2-4 公告的其他相关信息披露 文件 |
/ |
☐ 是 ☐否 ☐不适用 |
3-1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
独立财务顾问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人、部门负责人、内部核查机构负责人、财务顾问主办人和项目协办人(如有)签名,并加盖机构公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3-2 法律意见书 |
经办律师和律所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3-3 关于本次交易产业政策和 交易类型的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
独立财务顾问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人、部门负责人、内部核查机构负责人、财务顾问主办人和项目协办人(如有)签名,并加盖机构公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4-1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拟购买资产最近两年及一期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确实无法提供的,应当说明原因及相关资产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 |
1. 财务报表需被审计方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加盖被审计方公章 2. 审计报告需加盖审计机构公章、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 3. 拟购买资产最近两年及一期审计报告附注的财务期间应为最近两年及一 期。如确实无法提供拟购买资产最近两年及一期的财务报告,申请人说明原因后,应提供拟购买资产最近两年及一期以假设数据为依据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模拟报表、备考审计报告) |
☐ 是 ☐否 ☐不适用 |
4-2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拟购买资产的评估报告及评估 说明,或者估值报告 |
资产评估师签名并加盖评估机构公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4-3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拟出售资产最近两年及一期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确实无法提供的,应当说明原因及相关资产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 |
1. 财务报表需被审计方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加盖被审计方公章 2. 审计报告需加盖审计机构公章、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4-4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拟出售资产的评估报告及评估 说明,或者估值报告 |
资产评估师签名并加盖评估机构公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4-5 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的架构编制的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备考财务报告 及其审阅报告 |
1. 财务报表需被审计方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加盖被审计方公章 2. 审阅报告需加盖审计机构公章、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4-6 盈利预测报告和审核报告 (如有) |
1. 盈利预测报告需加盖发行人公章 2. 审核报告需加盖审计机构公章、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4-7 上市公司董事会、注册会计师关于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非标准保留意见审计报 告的补充意见(如有) |
1. 董事会公章 2. 加盖审计机构公章、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4-8 交易对方最近一年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如有) |
交易对方为自然人的,无需提供;交易对方为法人或其他主体,应提供最近一年财务报告,如有审计报告,可提供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
☐ 是 ☐否 ☐不适用 |
5-1 重大资产重组的协议或合 同 |
协议方为法人的,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司公章,如授权他人签字,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如协议一方或多方为自然人的,需有自然人签名 |
☐ 是 ☐否 ☐不适用 |
5-2 涉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 其他重要协议或合同 |
协议方为法人的,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司公章,如授权他人签字,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如协议一方或多方为自然人的,需有自然人签名 |
☐ 是 ☐否 ☐不适用 |
5-3 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就相关资产实际盈利数不足利润预测数的情况签订的补偿协议 (如有) |
协议方为法人的,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司公章,如授权他人签字,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如协议一方或多方为自然人的,需有自然人签名 |
☐ 是 ☐否 ☐不适用 |
5-4 交易对方内部权力机关批 准本次交易事项的相关决议 |
相关方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其所在机构公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5-5 涉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 承诺函 |
承诺人为机构的需加盖机构公章,承诺人为自然人的需签名 |
☐ 是 ☐否 ☐不适用 |
5-6 涉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媒体说明会召开情况、对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等已披露信息 |
1. 发行人公章 2. 独立财务顾问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人、部门负责人、内部核查机构负责人、财务顾问主办人和项目协办人(如有)应当在财务顾问专业意见(如有)上签名,并加盖机构公章 3. 中介机构(如有)公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6-1 有关部门对重大资产重组 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 |
/ |
☐ 是 ☐否 ☐不适用 |
6-2 债权人同意函(如有) |
债权人为机构的,需要加盖机构公章,如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自然人签名 |
☐ 是 ☐否 ☐不适用 |
6-3 关于同意职工安置方案的职工代表大会决议或相关文件 (涉及职工安置问题的) |
职工代表大会决议或相关文件的签名并加盖公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6-4 交易对方的营业执照复印 件 |
营业执照加盖发行人公章或律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意见 |
☐ 是 ☐否 ☐不适用 |
6-5 拟购买资产的权属证明文 |
/ |
☐ 是 ☐否 ☐不适用 |
件 |
|
|
||
6-6 与拟购买资产生产经营有 关的资质证明或批准文件 |
/ |
☐是 |
☐否 |
☐ 不适用 |
6-7 上市公司全体董事和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估值机构等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字人员对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 承诺书 |
1. 全体董事声明需签名并加盖发行人公章 2. 各中介机构的承诺书由各中介机构负责人和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
☐是 |
☐否 |
☐ 不适用 |
6-8 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估值机构等证券服务机构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援引其出具的结论性意见 的同意书 |
由各中介机构负责人和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
☐是 |
☐否 |
☐ 不适用 |
6-9 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就重大资产重组事宜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并提供与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签署 的保密协议及交易进程备忘录 |
1. 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需加盖发行人公章 2. 保密协议中协议方为法人的,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司公章,如授权他人签字,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如协议一方或多方为自然人,需自然人签名 3. 交易进程备忘录需相关人员签名 |
☐是 |
☐否 |
☐ 不适用 |
6-10 上市公司、交易对方和相关证券服务机构以及其他知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内幕信息的单位和自然人在董事会就本次重组申请股票停止交易前或第一次作出决议前(孰早)六个月至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披露之前一日止,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及其他相关证券情况的自查报告,并提供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就前述单位及自然人二级 市场交易情况出具的证明文件 |
1. 前述单位及自然人就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出具的证明文件应加盖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公章 2. 独立财务顾问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人、部门负责人、内部核查机构负责人、财务顾问主办人和项目协办人(如有)应当在财务顾问专业意见(如有)上签名,并加盖机构公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6-11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构成收购人的交易对方、本次重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主办人名单,包括名称/ 姓名、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公民身份证号码或其他身份信息 |
发行人公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6-12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十二个月内上市公司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及专业机构意见 (如有) |
1. 说明需加盖发行人公章 2. 独立财务顾问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人、部门负责人、内部核查机构负责人、财务顾问主办人和项目协办人(如有)应当在财务顾问专业意见(如有)上签名,并加盖机构公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6-13 资产评估结果备案或核 准文件(如有) |
/ |
☐ 是 ☐否 ☐不适用 |
6-14 独立财务顾问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小额快速”条件的 核查意见(如有) |
独立财务顾问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人、部门负责人、内部核查机构负责人、财务顾问主办人和项目协办人(如有)签名,并加盖机构公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6-15-1 独立财务顾问关于 XX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关注要 点落实情况表 |
独立财务顾问部门负责人、内部核查机构负责人、投行质控负责人、财务顾问主办人、财务顾问协办人(如有)签名,并加盖独立财务顾问公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6-15-2 会计师事务所关于 XX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关注要点落实情况表 |
注册会计师签名并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6-15-3 律师事务所关于 XX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关注要点 落实情况表 |
签字律师签名并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6-16 中国证监会或本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
/ |
☐ 是 ☐否 ☐不适用 |
五、创业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重组上市)申请文件受理关注要点
一、申报项目合规性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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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不存在以下情形 |
独立财务顾问检查结果 |
||
1.独立财务顾问、证券服务机构因证券违法违规被采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限制业务活动、一定期限内不接受其出具的相关文件等相关措施,尚未解除 |
☐是 |
☐否 |
☐ 不适用 |
|
2.独立财务顾问、证券服务机构或者相关签字人员因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转板上市、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并购重组业务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其他业务涉嫌违法违规且对市场有重大影响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 |
☐是 |
☐否 |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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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侦查,尚未结案 |
|
||
3.本次交易涉嫌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结案,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
☐是 |
☐否 |
☐ 不适用 |
|
4.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则规定的相关主体因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作出相关判决生效之日起未满 36 个月内 |
☐是 |
☐否 |
☐ 不适用 |
|
5.企业申报 IPO 被中国证监会作出不予核准或注册决定后或被我所审核认为发行人不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或信息披露要求作出终止发行上市审核的决定后,拟作为标的资产参与上市公司重组交易,构成重组上市的,自决定作出之日起不足 6 个月,提交的重组上市申请 |
☐是 |
☐否 |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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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文件完备性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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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文件 |
关注要点 |
独立财务顾问检查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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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目录及交易各方和中介机构 联系表(包含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估值机构等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字人员的 名单,包括名称/姓名、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公民身份证号码或其他身份信息) |
发行人公章 |
☐是 |
☐否 |
☐ 不适用 |
1-2 并购重组方案概况表 |
发行人公章 |
☐是 |
☐否 |
☐ 不适用 |
1-3 关于书面文件与电子文 件一致的承诺函 |
发行人公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1-4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申报文件不适用内容的说明 |
发行人公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2-1 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 |
1. 重组报告书引用的财务报表应在 6 个月有效期内 2. 加盖发行人公章 3. 董监高声明应由董监高签名,并加盖发行人公章 4.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应由法定代表人、财务顾问主办人、财务顾问协办人(如有)签名并加盖机构盖章 5. 各中介机构的声明应由机构负责人和经办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公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2-2 重大资产重组的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 |
1. 董事会决议由参会董事签名,并加盖发行人或者董事会公章;如非董事本人参会的,需董事本人的授权委托书 2. 股东大会决议由参会董事签名,并加盖发行人公章;如非董事本人参会的, 需董事本人的授权委托书 |
☐ 是 ☐否 ☐不适用 |
2-3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
独立董事签名 |
☐ 是 ☐否 ☐不适用 |
2-4 公告的其他相关信息披 露文件 |
/ |
☐ 是 ☐否 ☐不适用 |
3-1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
独立财务顾问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人、部门负责人、内部核查机构负责人、财务顾问主办人和项目协办人(如有)签名,并加盖机构公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3-2 法律意见书 |
经办律师和律所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3-3 关于本次交易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的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
独立财务顾问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人、部门负责人、内部核查机构负责人、财务顾问主办人和项目协办人(如有)签名,并加盖机构公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4-1 标的资产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 |
1. 财务报表需被审计方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加盖被审计方公章 2. 审计报告需加盖审计机构公章、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4-2 标的资产最近三年原始报表及其与申报财务报表的差异比较表及会计师事务所 出具的意见 |
1. 财务报表需被审计方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加盖被审计方公章 2. 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4-3 标的资产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会 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说明 |
1. 财务报表需被审计方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加盖被审计方公章 2. 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4-4 标的资产最近三年及一期的纳税证明文件 |
1. 需提供标的资产最近三年及一期的纳税证明,并加盖主管税务机关公章 2. 如确实无法提供由当地税务主管机构出具的纳税证明,也可提供最近三年及一期的其他纳税证明文件,如《涉税事项调查证明材料》、《涉税证明》、《税务违法记录证明》等。如拟购买资产注销部分资产,无法提供相关纳税申报表,应由独立财务顾问提供说明文件,同时提供清税证明 |
☐ 是 ☐否 ☐不适用 |
4-5 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的架构编制的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备考财 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 |
1. 财务报表需上市公司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加盖上市公司公章 2. 审计报告需加盖审计机构公章、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4-6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
1.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需加盖审计机构公章、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 2. 发行人出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需加盖发行人或董事会公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4-7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拟购买资产的评估报告及 评估说明,或者估值报告 |
资产评估师签名并加盖评估机构公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4-8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拟出售资产最近两年及一 期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 |
1. 财务报表需被审计方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加盖被审计方公章 2. 审计报告需加盖审计机构公章、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4-9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拟出售资产的评估报告及 评估说明,或者估值报告 |
资产评估师签名并加盖评估机构公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4-10 盈利预测报告和审核报 告(如有) |
1. 盈利预测报告需加盖发行人公章 2. 审核报告需加盖审计机构公章、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4-11 上市公司董事会、注册会计师关于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非标准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的补充意见(如有) |
1. 董事会公章 2. 加盖审计机构公章、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4-12 交易对方最近一年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如有) |
交易对方为自然人的,无需提供;交易对方为法人或其他主体,应提供最近一年财务报告,如有审计报告,可提供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
☐ 是 ☐否 ☐不适用 |
5-1 重大资产重组的协议或合同 |
协议方为法人的,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司公章,如授权他人签字,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如协议一方或多方为自然人的,需有自然人签名 |
☐ 是 ☐否 ☐不适用 |
5-2 涉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的其他重要协议或合同 | 协议方为法人的,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司公章,如授权他人签字, 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如协议一方或多方为自然人的,需有自然人签名 | ☐是 ☐否 ☐不适用 |
5-3 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就相关资产实际盈利数不足利润预测数的情况签订的补偿 协议(如有) |
协议方为法人的,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司公章,如授权他人签字,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如协议一方或多方为自然人的,需有自然人签名 |
☐ 是 ☐否 ☐不适用 |
5-4 交易对方内部权力机关 批准本次交易事项的相关决议 |
相关方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其所在机构公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5-5 涉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的承诺函 |
承诺人为机构的需加盖机构公章,承诺人为自然人的需签名 |
☐ 是 ☐否 ☐不适用 |
5-6 涉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媒体说明会召开情况、对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等已披露信息 |
1. 发行人公章 2. 独立财务顾问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人、部门负责人、内部核查机构负责人、财务顾问主办人和项目协办人(如有)应当在财务顾问专业意见(如有)上签名,并加盖机构公章 3. 中介机构(如有)公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6-1 有关部门对重大资产重 组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 |
/ |
☐ 是 ☐否 ☐不适用 |
6-2 债权人同意函(如有) |
债权人为机构的,需要加盖机构公章,如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自然人签名 |
☐ 是 ☐否 ☐不适用 |
6-3 关于同意职工安置方案的职工代表大会决议或相关 文件(涉及职工安置问题的) |
职工代表大会决议或相关文件的签名并加盖公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6-4 交易对方的营业执照复 印件 |
营业执照加盖发行人公章或律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意见 |
☐ 是 ☐否 ☐不适用 |
6-5 拟购买资产的权属证明 文件 |
/ |
☐ 是 ☐否 ☐不适用 |
6-6 与拟购买资产生产经营 有关的资质证明或批准文件 |
/ |
☐ 是 ☐否 ☐不适用 |
6-7 上市公司全体董事和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估值机构等证券服务机构及 其签字人员对重大资产重组 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书 |
1. 全体董事声明需签名并加盖发行人公章 2. 各中介机构的承诺书由各中介机构负责人和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6-8 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估值机构等证券服务机构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报告书援引其出具的结论性意见的同意书 |
由各中介机构负责人和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6-9 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就重大资产重组事宜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并提供与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签署的保密协议及交易进程备忘录 |
1. 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需加盖发行人公章 2. 保密协议中协议方为法人的,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司公章,如授权他人签字,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如协议一方或多方为自然人,需自然人签名 3. 交易进程备忘录需相关人员签名 |
☐ 是 ☐否 ☐不适用 |
6-10 上市公司、交易对方和相关证券服务机构以及其他知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内幕信息的单位和自然人在董事会就本次重组申请股票停止交易前或第一次作出决议前(孰早)六个月至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披露之前一日止,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及其他相关证券情况的自查报告,并提供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就前述单位及自然人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出具的证明文件 |
1. 前述单位及自然人就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出具的证明文件应加盖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公章 2. 独立财务顾问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人、部门负责人、内部核查机构负责人、财务顾问主办人和项目协办人(如有)应当在财务顾问专业意见 (如有)上签名,并加盖机构公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6-11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构成收购人的交易对方、本次重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主办人名单,包括名称/姓名、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公民身份证号码或其他身份信息 |
发行人公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6-12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十二个月内上市公司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及专业机构意见 (如有) |
1. 说明需加盖发行人公章 2. 独立财务顾问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人、部门负责人、内部核查机构负责人、财务顾问主办人和项目协办人(如有)应当在财务顾问专业意见(如有)上签名,并加盖机构公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6-13 资产评估结果备案或核准文件(如有) |
/ |
☐ 是 ☐否 ☐不适用 |
6-14-1 独立财务顾问关于 XX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关注要点落实情况表 |
独立财务顾问部门负责人、内部核查机构负责人、投行质控负责人、财务顾问主办人、财务顾问协办人(如有)签名,并加盖独立财务顾问公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6-14-2 会计师事务所关于 XX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关注要点落实情况表 |
注册会计师签名并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6-14-3 律师事务所关于XX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关注要点落实情况表 |
签字律师签名并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6-15 中国证监会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
/ |
☐ 是 ☐否 ☐不适用 |
六、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向创业板转板上市申请文件受理关注要点
一、申报项目合规性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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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不存在以下情形 |
保荐人检查结果 |
1.本所作出不同意转板上市的决定的,自决定作出之日起不足六个月,转板公司提交的转板上市申请 |
☐ 是 ☐否 ☐不适用 |
|
2.保荐人报送的转板上市申请在一年内累计两次被我所不予受理的,自第二次收到我所相关文件之日起三个月内,报送的新的转板上市申请 |
☐ 是 ☐否 ☐不适用 |
|
3.转板公司存在尚未实施完毕的股票发行、重大资产重组、股票回购等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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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相关人员因证券违法违规被采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限制业务活动、一定期限内不接受其出具的相关文件等相关措施,尚未解除 |
☐ 是 ☐否 ☐不适用 |
|
5.因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转板上市、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并购重组业务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其他业务涉嫌违法违规且对市场有重大影响被立案调查、侦查,尚未结案 |
☐ 是 ☐否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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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文件完备性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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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文件 |
关注要点 |
保荐人检查结果 |
1-1 转板上市报告书 |
1. 转板上市报告书引用的财务报表应在 6 个月有效期内;转板公司董监高声明应由董监高签名并加盖转板公司公章 2. 转板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声明应由相关人员签名;如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机构的,需该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公章3.保荐人声明应由保荐人法定代表人、保荐代表人、项目协办人签名,并加盖保荐人公章;保荐人董事长和总经理(或类似职责人员)声明需签名并加盖保荐人公章 4.各中介机构的声明文件应由中介机构负责人和经办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公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2-1 关于本次向创业板转板上 市的申请报告 |
转板公司公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2-2 董事会有关本次转板上市 的决议 |
1. 参会董事签名,并加盖转板公司公章或董事会公章 2. 如非董事本人参会的,需出具董事本人的授权委托书 |
☐ 是 ☐否 ☐不适用 |
2-3 股东大会有关本次转板上市的决议 |
参会董事签名,并加盖转板公司公章;如非董事本人参会的,需董事本人的授权委托书 |
☐ 是 ☐否 ☐不适用 |
2-4 关于符合创业板定位要求 的专项说明 |
转板公司公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3-1-1 关于转板公司符合创业 板定位要求的专项意见 |
保荐人公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3-1-2 转板上市保荐书 |
保荐人法定代表人、保荐业务负责人、内核负责人、保荐代表人和项目协办人签名,并加盖保荐人公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3-1-3 保荐工作报告 |
1. 保荐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或类似职责人员)、保荐业务负责人、内核负责人、保荐业务部门负责人、保荐代表人、项目协办人签名,并加盖保荐人公章 2. 附尽职调查问核表,保荐代表人誊抄承诺书并签名,保荐业务(部门)负责人签名,并加盖保荐人公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3-1-4 保荐人关于签字保荐代表人申报的在审企业家数等执业情况的说明与承诺 |
1.需对签字保荐代表人同时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四条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保荐业务监管有关问题的意见》的规定进行说明与承诺 2.保荐人公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3-2-1 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
1. 财务报表需转板公司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加盖转板公司公章 2. 审计报告需加盖审计机构公章、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3-2-2 转板公司审计报告基准日至转板上市报告书签署日之间的相关财务报表及审阅报告 (如有) |
1. 财务报表需转板公司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加盖转板公司公章 2. 审阅报告需加盖审计机构公章、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3-2-3 盈利预测报告及审核报 告(如有) |
1. 盈利预测报告需加盖转板公司公章 2. 审核报告需加盖审计机构公章、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3-2-4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
1.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需加盖审计机构公章、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 2. 转板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需加盖转板公司或董事会公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3-2-5 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1. 鉴证意见页需加盖审计机构公章、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 2.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需转板公司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加盖转板公司公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3-3-1 法律意见书 |
经办律师和律所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3-3-2 律师工作报告 |
经办律师和律所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3-3-3 关于转板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板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相关文件上签名盖章的真实性的鉴证意见 |
经办律师和律所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3-3-4 关于申请电子文件与预留原件一致的鉴证意见 |
经办律师和律所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4-1 转板公司章程(草案) |
章程首页或尾页加盖转板公司公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5-1-1 转板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
1. 税纳申报表需涵盖最近三年一期 2. 申报表需加盖主管税务机关公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5-1-2 有关转板公司税收优惠、政府补助的证明文件 |
/ |
☐ 是 ☐否 ☐不适用 |
5-1-3 主要税种纳税情况的说明 |
转板公司公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5-1-4 注册会计师对主要税种纳税情况说明出具的意见 |
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5-1-5 转板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或主要经营机构最近三年及一期转板公司纳税情况的证明 |
1. 需提供母公司和重要子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纳税情况证明,并加盖主管税务机关公章 2. 如确实无法提供由当地税务主管机构出具的纳税证明,也可提供最近三年及一期的其他纳税证明文件,如《涉税事项调查证明材料》、《涉税证明》、《税务违法记录证明》等 |
☐ 是 ☐否 ☐不适用 |
5-2-1 最近三年一期定期报告中的财务报表 |
财务报表需转板公司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加盖转板公司公章 |
☐是 |
☐否 |
☐ 不适用 |
5-2-2 最近三年一期定期报告中财务报表与申报财务报表的差异比较表(如有) |
财务报表需转板公司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加盖转板公司公章 |
☐是 |
☐否 |
☐ 不适用 |
5-2-3 注册会计师对差异情况出具的意见(如有) |
1. 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 2. 财务报表需转板公司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加盖转板公司公章 |
☐是 |
☐否 |
☐ 不适用 |
5-3 转板公司设立时和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资产评估报告(如有) |
资产评估师签名并加盖评估机构公章 |
☐是 |
☐否 |
☐ 不适用 |
5-4 转板公司大股东或控股股东最近一年的原始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如有) |
1. 财务报表需转板公司大股东或控股股东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加盖转板公司大股东或控股股东公章 2. 审计报告(如有)需加盖审计机构公章、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 |
☐是 |
☐否 |
☐ 不适用 |
6-1-1 对转板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等知识产权许可使用协议(如有)
|
协议双方为机构的,需双方加盖机构公章;协议一方或多方为自然人的,需自然人签名 |
☐是 |
☐否 |
☐ 不适用 |
6-1-2 重大关联交易协议(如有) |
协议双方为机构的,需双方加盖机构公章;协议一方或多方为自然人的,需自然人签名 |
☐是 |
☐否 |
☐ 不适用 |
6-1-3 重组协议(如有) |
协议双方为机构的,需双方加盖机构公章;协议一方或多方为自然人的,需自然人签名 |
☐是 |
☐否 |
☐ 不适用 |
6-1-4 特别表决权股份等差异化表决安排涉及的协议(如有) |
协议双方为机构的,需双方加盖机构公章;协议一方或多方为自然人的,需自然人签名 |
☐ 是 ☐否 ☐不适用 |
6-1-5 其他重要商务合同(如有) |
协议双方为机构的,需双方加盖机构公章;协议一方或多方为自然人的,需自然人签名 |
☐ 是 ☐否 ☐不适用 |
6-2 特定行业(或企业)的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意见(如有) |
/ |
☐ 是 ☐否 ☐不适用 |
6-3-1 转板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以及转板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责任主体的重要承诺以及未履行承诺的约束 措施 |
承诺人为机构的需加盖机构公章,承诺人为自然人的需签名 |
☐ 是 ☐否 ☐不适用 |
6-3-2 有关消除或避免同业竞争的协议以及转板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出具的相关 承诺 |
承诺人为机构的需加盖机构公章,承诺人为自然人的需签名 |
☐ 是 ☐否 ☐不适用 |
6-3-3 转板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转板上市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 整性的承诺书 |
董监高签名并加盖转板公司公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6-3-4 转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转板上市报告书的确认意见 |
承诺人为机构的需加盖机构公章,承诺人为自然人的需自然人签名 |
☐ 是 ☐否 ☐不适用 |
6-3-5 转板公司监事对转板上市报告书的确认意见 |
转板公司监事签名 |
☐ 是 ☐否 ☐不适用 |
6-3-6 转板公司关于申请电子文件与预留原件一致的承诺函 |
转板公司公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6-3-7 保荐人关于申请电子文件与预留原件一致的承诺函 |
保荐人公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6-3-8 转板公司保证不影响和干扰审核的承诺函 |
转板公司公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6-4-1 转板公司关于申请文件不适用情况的说明 |
1. 不适用申请文件目录情况的说明需与提交的申请文件情况保持一致 2. 转板公司公章 |
是 ☐否 ☐不适用
|
6-4-2 转板公司关于转板上市报告书不适用情况的说明 |
转板公司公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6-4-3 信息披露豁免申请(如有) |
1. 申请文件等加盖转板公司公章,如涉及商业秘密的,需转板公司董事长签名 2. 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加盖保荐人、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公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6-5 保荐协议 |
协议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双方机构公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6-6-1 关于XX 公司股东信息披露专项承诺 |
转板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转板公司公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6-6-2 保荐人关于XX 公司股东信息披露专项核查报告 |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和《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2 号》进行核查,保荐人法定代表人、保荐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6-6-3 律师事务所关于XX 公司股东信息披露专项核查报告 |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和《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2 号》进行核查,律师事务所负责人、项目签字律师签名,并加盖公章 |
☐ 是 ☐否 ☐不适用 |
6-7 其他文件 |
/ |
☐ 是 ☐否 ☐不适用 |
七、通用关注要点
1. 对于申请文件的原始纸质文件,发行人不能提供有关文件原件的,应由发行人律师提供鉴证意见,或由出文单位盖章,以保证与原件一致。如原出文单位不再存续,由承继其职权的单位或作出撤销决定的单位出文证明文件的真实性。
2. 申请文件的原始纸质文件所有需要签名处,应载明签名字样的印刷体,并由签名人亲笔签名, 不得以名章、签名章等代替。
3. 申请文件的原始纸质文件中需要由发行人律师鉴证的文件,发行人律师应在该文件首页注明“以下第××页至第××页与原件一致”,并签名和签署鉴证日期,律师事务所应在该文件首页加盖公章,并在第××页至第××页侧面以公章加盖骑缝章。
4. 申请文件应采用标“.doc”“.docx”或“.pdf”格式文件,按幅面为 209 毫米× 295 毫米规格的纸张(标准 A4 纸张规格)进行排版,并应采用合适的字体、字号、行距,易于投资者阅读。
5. 文件内容多的需制作文件目录,目录要设置链接。
6. 申请文件的正文文字应为宋体小四,1.5 倍行距。一级标题应为黑体三号,二级标题应为黑体四号,三级标题应为黑体小四号,且各级标题应分别采用一致的段落间距。
7. 申请文件章与章之间、节与节之间应有明显的分隔标识。为便于阅读,“.doc”“.docx”文档应根据各级标题建立文档结构图,“.pdf”文档应建立书签。
8. 申请文件中的页码应与目录中标识的页码相符。例如,第四部分 4-1 的页码标注为 4-1-1,4-1-2,4-1-3,……4-1-n。
9. 在出具相关声明时,如有当时该文件出具的签字人员已离职,致其无法在声明页上签字的,应由相关中介机构提交人员离职说明。
10. 除签字盖章页以外,所有需要公开披露的文件内容需使用可编辑的 Word 版本。
八、提示
受理关注要点仅供发行人、转板公司、保荐人、独立财务顾问制作申请文件核对使用,未涵盖相关规则关于申请文件内容与格式的全部要求。发行人、转板公司、保荐人、独立财务顾问应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发布的相关规则要求,认真制作发行上市申请文件。
来源:深圳证券交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