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制定印发《预算指标核算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日期:2022-10-20浏览次数:362标签:振兴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和绩效评价专项审计

关于印发《预算指标核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财办〔20223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财政部研究制定了《预算指标核算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311日起,浙江省、云南省、河北省、河南省、陕西省、海南省、湖北省、黑龙江省全面推广实施预算指标核算管理,自20237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实施。各地应按照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整体部署,积极推广落实改革工作。

执行过程中有关问题和情况,请及时向财政部反映。

附件:预算指标核算管理办法(试行).doc

财 政 部

2022年96

来源:财政部国库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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