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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交所上市条件
一、新三板基础层挂牌条件
(一)、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
(二)、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业务应有持续的营运记录,营运记录应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应在每一个会计期间内形成与同期业务相关的持续营运记录,不能仅存在偶发性交易或事项。
2.最近两个完整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累计不能低于1000万元;因研发周期较长导致营业收入少于1000万元,但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3000万元的除外。
3.报告期末股本不少于500万元。
4.报告期末每股净资产不低于1元/股。
(三)、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四)、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理。
(五)、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
(六)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新三板创新层挂牌条件
(一)、发行条件
1.定向融资:累计融资金额1000万以上。
2.合格投资者:符合基础层投资者适当性条件的合格投资者50人以上。
3.净资产:最近一年期末净资产为正。
4.公司治理:公司治理健全、制度完善、设立董事会秘书。
(二)、市值及财务指标(满足其一)
1.标准一(同时满足):
A.最近两年净利润均1000万以上;
B.最近两年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8%;
C.股本总额2000万以上;
2.标准二(同时满足):
A.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平均不低于6000万元,持续增长,年均复合增长率50%以上;
B.股本总额2000万以上。
3.标准三
最近有成交的60个做市或者集合竞价交易日的平均市值不低于6亿元,股本总额5000万元以上;采取做市交易方式的,做市商家数不少于6家。
三、新三板精选层挂牌条件
(适合:创新创业企业)
(一)、行业限制
1.产能过剩行业;2.《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规定的限制类,淘汰类行业;
3.金融和类金融企业;
(二)、发行条件
1.主题类型:连续挂牌满12个月的创新层公司。
2.净资产:最近一年期末净资产5000万元以上。
3.发行对象:公开发行的股份不少于100万股,发行对象不少于100人。
4.股本总额:发行后股本总额3000万元以上。
5.公众持股:发行后股东人数200人以上,公众股东持股比例占股本总额25%以上;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占比10%以上。
(三)市值及财务指标(满足其一):
1.市值2亿元(二选一):
A.最近两年净利润均1500万元以上,且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8%。
B.最近一年净利润2500万元以上,且净资产收益率8%以上。
2.市值4亿元(同时满足):
A.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平均不低于1亿元;B.最近一年营业收入增长率30%以上;
B.最近一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正。
3.市值8亿元(同时满足):
A.最近一年营业收入2亿元以上;B.最近两年累计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8%以上。
4.市值15亿元
最近两年累计研发投入5000万元以上。
四、精选层转板(科创板、创业板)条件
转板条件
1.主体类型:在精选层连续挂牌一年以上,且最近一年内不存在调出精选层的情形。
2.发行条件:与科创板、创业板相同。
3.合法合规:最近三年公司、大股东、实控人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4.股本总额:3000万元以上。
5.股东人数:1000人以上。
6.公众持股:公众股东持股比例占股本总额25%以上;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占比10%以上。
7.交易活跃度:转板公告日前60个交易日内,股票累计成交量1000万股以上。
8.市值及财务指标:与科创板、创业板相同。
9.行业规定:符合科创板、创业板规定。
来源:北交所IPO实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