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监局会计监管工作通讯 2024年第2期(总第58期)

发布日期:2024-03-20浏览次数:34标签:振兴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会、税务
本期导读: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有关加强财会监督工作要求,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切实提升会计师事务所证券市场审计执业质量,深圳证监局联合深圳市财政局、财政部深圳监管局在2024年1月举办了深圳辖区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培训班、辖区“新所”专项培训班。现将上述业务培训有关深圳辖区会计审计监管形势分析、行业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及相关监管要求进行通报。同时,对英国财务汇报局、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独立审计监管机构国际论坛官方互联网站于2024年1月至2月发布的重要国际审计监管动态进行介绍,供学习交流。

【深圳证监局有关负责同志在培训班提出的监管要求】

在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背景下,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对会计师事务所证券市场审计执业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会计师事务所作为资本市场“看门人”,对财务信息履行核查把关职责,出具的审计报告及鉴证意见对公众公司的财务报告提供合理保证,是投资者鉴别上市公司信息真实性的重要依据。

 一、深圳辖区资本市场主体审计概况 
(一)上市公司

深圳辖区上市公司数量规模快速增长。截至2023年12月31日,深圳辖区共有423家上市公司,其中上交所70家,深交所343家,北交所10家。深圳上市公司总资产超过39万亿元、净资产超过5万亿元、总市值超过7万亿元,综合实力稳居全国大中城市前三位。总体来说,深圳上市公司具有以下特征:

一是整体业绩韧性增长。深圳2022年营业收入超百亿元的实体经济行业的上市公司已达到70家,其中13家公司营业收入超千亿元。从2023年前三季度数据看,深圳A股上市公司累计实现营业收入4.57万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超过4,000亿元,规模保持全国前列。

二是民营实体行业地位更加突出。深圳辖区实体经济行业上市公司占比超过九成,民营上市公司占比近七成,19家市值超五百亿元的上市公司中,14家为民营等非国有上市公司。

三是科技创新企业不断聚集。近三年新增上市公司中近八成为科创板、创业板上市公司。截至目前,深圳科创板、创业板上市公司家数超过了两百家,越来越多科技创新公司在深圳资本市场汇集,占辖区全部上市公司近50%,特别是创业板家数稳居全国大中城市第一位。

关于2022年年报审计。从业务分布来看,深圳辖区409家上市公司共由43家审计机构审计,其中13家原证券资格的审计机构项目执业数量均超过10家上市公司,合计承接了深圳332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占比超过80%,其余30家审计机构合计承接了深圳76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在审计意见类型方面,21家上市公司被出具非标意见(包含带解释性说明段的无保留意见11家),非标意见总量较去年有所下降,其中9家公司被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1家公司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15家上市公司审计意见较上年度发生变化,8家审计意见有所加重,7家审计意见有所减轻。

关于2023年年报审计。据初步统计,423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由41家会计师事务所承做,较2022年减少2家,其中34家上市公司年审业务由9家新备案会计师事务所承做。11家审计机构项目执业数量均超过10家上市公司,承接了深圳313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占比74%,集中度略有下降。

(二)新三板挂牌公司

截至2023年12月末,深圳共有新三板挂牌公司306家,其中创新层91家,在全国占比均在5%左右,全国各辖区排名第7。根据2023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数据,三板公司合计总资产1,540.49亿元,同比增长4.59%;实现营业收入462.8亿元,同比增长7.66%;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19.45亿元,与上期基本持平。其中三板实体经济挂牌公司收入、净利润同比增长13.76%、28.34%,增速在全国主要辖区中分别排名第一、第二位,大幅领先全国3.63%、-8.16%的平均增速,实体经济实现强势复苏。研发投入合计19.35亿元,同比增长3.63%;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4.27%,同比微降0.42个百分点,仍高于全国实体经济公司0.6个百分点。

关于2022年年报审计。从业务分布来看,辖区306家挂牌公司披露了2022年年报,由47家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审计,审计执业数量超过10家公司的审计机构共12家,合计承接了211个项目,占比69%,其余35家会计师事务所合计承接了95家深圳挂牌公司年报审计项目。在审计意见类型方面,43家挂牌公司被出具非标审计意见(包含带解释性说明段的无保留意见25家),非标意见总量较去年有所上升,其中16家公司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家公司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58家挂牌公司审计意见较上年发生变化,37家审计意见有所加重,21家审计意见有所减轻。

关于2023年年报审计。据初步统计,306家挂牌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由52家会计师事务所承做,较上年增加5家,其中45家挂牌公司由17家新备案所承做。11家会计师事务所项目执业数量在10家以上,承接了深圳184家挂牌公司的业务,占比60%。

(三)债券发行人

截至2023年12月底,深圳辖区存续公司债券699只,涉及债券发行人139家,托管规模11,568.38亿元,其中可转债417.90亿元。从发行方式来看,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612只,涉及发行人115家,托管规模10,510.90亿元;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87只,涉及发行人34家,托管规模1,057.47亿元。其中债券发行人为上市公司、挂牌公司、非上市挂牌公司的分别为69家、1家、69家,存续公司债券分别为337只、3只、359只,托管规模分别为6,409.11亿、10亿、5,149.26亿。

关于2022年年报审计。从业务分布来看,辖区135家债券发行人披露了2022年年报,由32家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审计,审计执业数量超过10家公司的审计机构只有4家,合计承接了49个项目,占比36%,其余28家会计师事务所合计承接86家的年报审计项目,业务相对比较分散。在审计意见类型方面,7家公司被出具非标审计意见,其中2家被出具保留意见,3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

(四)辖区公众公司审计业务执业特征
从近年的审计机构情况来看,辖区上市公司、挂牌公司的审计机构业务整体集中度比较高,上市公司的业务集中度高于挂牌公司;业务集中度逐年在下降,更多的新备案所进入了这个市场,特别是挂牌公司的审计业务。2020年3月新《证券法》实施,取消了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格审批,调整为备案管理。前端许可放宽、后端责任加重,一批规模较小、业务经验不足、风险承受能力较弱的会计师事务所得以进入资本市场并逐步承接原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退出的业务,审计市场格局出现进一步分化。“头部大所”服务覆盖面和下沉不够,难以在提升市场包容度方面更好地发挥战略支撑作用;“腰部大所”服务家数不少,发生风险事件概率不低,面临较为突出的“一查就倒”问题;“尾部机构”在取消行政许可背景下呈现出规模迅速增长态势,大量缺乏必要执业经验、风控能力的中小机构进入市场,有可能弱化市场约束机制运行效果。个别中小所,在“大所”主动辞任高风险客户、降低执业风险的情况下,“趁机”承接ST公司等与自身胜任能力不匹配的高风险客户,审计风险加速聚集。
 二、深圳辖区审计机构存在的主要问题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 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意见》明确指出会计师事务所“看门人”职责履行不到位、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等现象时有发生。注册会计师未能有效发挥审计鉴证作用,审计行业与市场期待和法律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结合监管实践,辖区审计机构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缺乏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不足
资本市场利益诱惑多,财务造假易发多发。审计机构在独立性和执业能力方面存在缺陷,导致其“不愿”“不能”发现财务造假。有的审计机构出现或有收费、买卖客户证券、未实质轮换等损害独立性问题,成为造假“开门人”。近年来,监管发现签订“抽屉协议”约定或有收费、签字合伙人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开展审计业务、冷却期未满继续签署审计报告等违反独立性的行为时有发生。去年,独立性专项检查发现某所IPO项目基本上都存在或有收费相关条款。有的审计机构职业怀疑不够、执业水平有限,不具备发现应对财务舞弊的能力,如盲目信赖国企审计客户诚信及内控水平、忽视明显的财务舞弊征兆,盲目依赖专家意见、利用第三方工作规避责任等。
(二)总分所一体化管理不到位,审计质量控制薄弱
有的审计机构过于追求业务规模和行业排名,通过合并、兼并和吸纳团队迅速做大,但疏于内部管理,合伙人间实际各自为政,分灶吃饭,总分所一体化管理不到位,质控体系形同虚设,为审计执业质量问题埋下风险隐患。有的审计机构质控资源有限,整体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能力较弱,容易导致审计失败。有的审计机构未能真正认识“审计风险在一线”,对审计风险的评估仅聚焦在财务报表层面,未能“跳出会计看风险”。

(三)“人才强所”的理念和战略实施仍需重视

人才是会计师事务所最大的战略资源和最宝贵的财富。行业普遍反映,会计师事务所一线人员理想信念不坚定、人才流失问题日益突出。会计师事务所对人才“选、用、管、育、留”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尚未健全,政治理论学习不够,党建促发展的效用未能真正体现。各事务所在年审旺季普遍存在人手不够、业务量超负荷的情形,从其他事务所临时借用人员、跨所执业的情况也时有发生,有的审计项目组甚至大量以实习生为主。
 三、相关监管要求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要加快建设金融强国,全面加强金融监管,完善金融体制,优化金融服务,防范金融风险,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推动我国金融高质量发展。金融强国应当具备六大关键核心金融要素,注册会计师行业则是多样化专业性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这一金融要素中的一项重要基础设施,担负着重大的责任和使命。要全面加强金融监管,消除监管空白和盲区,着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金融监管要“长牙带刺”、有棱有角,要严格执法、敢于亮剑,实现金融监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要积极培育中国特色金融文化,做到:诚实守信,不逾越底线;以义取利,不唯利是图;稳健审慎,不急功近利;守正创新,不脱实向虚;依法合规,不胡作非为。金融监管部门和全行业都要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尤其是对习近平经济思想、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为更好服务国家战略,注册会计师行业理应加强学习,统一思想,完整准确全面理解和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走高质量发展之路,坚定行业发展信心,创建行业诚信文化,共同努力建设良好行业生态。
(一)重视风险,充分发挥审计鉴证作用
会计师事务所应强化风险导向审计思维,围绕资本市场审计业务的特有风险,确保审计资源足额投入,严格执行审计程序。加强内部管控力度,强化审计业务承揽和承做的风险管理,在具体审计项目上加强内部复核和质量控制,避免质控程序流于形式,把好审计质量关;守住诚信操守底线,筑牢法律法规红线,持续提升审计质量,严守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客观独立发表恰当审计意见,有效维护公众利益。
(二)提高认识,树立“质量至上”执业理念
新《证券法》进一步加大了审计机构的责任,审计失败将对事务所带来更加致命的后果。事务所应从根本上意识到提升整体质量管理能力的重要性,领导层、管理层应带头主抓质量,建立健全质量领导层责任和问责机制,对照新质控准则的要求查摆不足并及时整改,形成事务所自我规范、自我提升、自我完善的质量管理长效内生机制,强化质量管理内生动力。
(三)人合为本,真正建立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合伙机
事务所优化内部治理和一体化管理的核心是真正按照合伙制理念,形成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内部治理和管理机制。
(四)重视声誉,建立健全廉洁从业机制

会计师事务所应建立科学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和内部问责机制,对存在廉洁从业违法违规行为的从业人员,采取问责措施;应建立审查和回避机制,加强内部利益冲突审查,对从业人员及其配偶、利害关系人是否存在违规从事证券、基金和未上市企业股权投资的情形进行审查,建立健全回避制度并严格执行,从源头上防范廉洁从业风险;强化公平竞争意识,不得从事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

【深圳市财政局有关负责同志在培训班提出的监管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职业定位、社会定位和社会价值 

注册会计师行业作为党和国家财会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本质上是党领导下的专业力量,具有鲜明的政治属性。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行业改革发展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近年来,中办、国办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等文件,为行业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注册会计师审计作为市场经济的重要制度安排,在维护资本市场秩序和社会公众利益、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经过40多年的发展,注册会计师行业已经广泛而深刻地嵌入了国家治理各领域、经济社会发展各环节,直接关系到我国经济发展质量、国家经济信息和资本安全,政治责任重大。要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财会监督和推进会计服务业发展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刻把握新时代行业发展变化特征、趋势和规律,站在国家进入发展新阶段的高度来全面考量行业历史方位和职责使命,充分发挥市场经济“看门人”的职责作用,有效提高经济信息质量,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助力建设高水平市场经济体制,用实际行动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

 二、提高思想认识,准确把握注册会计师行业面临的新形势与新任务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都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2023年,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金融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这些规定在规范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行为,提升审计质量和会计信息质量,维护市场秩序和促进审计市场健康运行提供了重要保障。

当前,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质量距离党中央要求和市场各方面期望仍有差距。从深圳市行业发展情况来看,一些事务所内部治理机制不健全不完善,存在合伙人团队加盟、挂靠现象,质量控制理念和风险导向意识不强,内部利益分配机制不完善;信息化水平还比较落后,仍然依靠传统的审计手段开展业务,缺乏高质量发展所需的技术支撑,员工的能力培训和知识更新不足,员工素质和结构无法满足高质量发展要求;审计程序不到位,勤勉尽责不充分,影响执业质量。2023年,市财政局会同深圳注协对62家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检查,重拳治理行业乱象,依法规范财务审计秩序,对7家事务所和18名注册会计师实施自律惩戒并记入诚信档案。深圳注协对54家事务所和191名注册会计师发出风险提示函,先后约谈11家事务所和64名注册会计师。希望各事务所能够从这些案例中汲取教训,认真对照法律法规准则和资本市场服务要求,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及时纠偏改正。

 三、坚持诚信建设这条主线,夯实深圳注册会计师行业可持续发展基石 

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明确了中介机构执业监督、行业协会自律监督在财会监督体系中的功能定位,对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执业、更好发挥审计鉴证功能作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局将持续发挥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市级跨部门联席会议作用,整合行政监管和自律监督力量,统筹协调对会计师事务所的事中事后监管行动。持续强化结果运用,将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的行政处罚信息推送至省市信用信息公示平台,通报专项资金主管部门,同时加强与深圳证监局、财政部深圳监管局沟通协调,互通监管信息,让失信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切实提高违法成本。

 四、坚持服务国家建设主题,构建深圳注册会计师行业未来发展新格局 

党的二十大提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当前,行业担负着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和实现自身高质量发展的双重使命。我局高度重视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始终把行业工作作为财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先后出台了系列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行业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持续增强。2023年8月,制定《加快我市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高质量发展2023—2025年行动计划》,从引进知名机构总部、行业做强做优、做精做专、品牌建设、人才建设等7方面推出24条扎扎实实的措施,提升行业服务能级和竞争力。2024年2月,制定《深圳市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为深圳建设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发挥重要保障作用。当前,中国证券业务发展已进入新时代,我市备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签字注册会计师务必认清形势、把握规律,以服务国家建设为主题,以诚信建设为主线、生命线,持续提升自身执业能力和道德水平,增强独立性,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服务、为资本市场发展做好服务。

【国际审计监管动态】
深圳证监局持续关注英国财务汇报局(以下简称英国FRC)、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以下简称香港AFRC)、独立审计监管机构国际论坛(以下简称IFIAR)等机构发布的国际审计监管动态。现将英国FRC、香港AFRC、IFIAR在2024年1月至2月期间发布的重要信息摘编如下:
 一、英国FRC近期发布的重要报告 
(一)公布修订后的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2024年1月15日,英国FRC公布修订后的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该守则自2024年12月15日起施行。本次修订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内容:一是对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进行简化,并吸收采纳了注册会计师行业前期提出的意见建议。二是考虑到国际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近期有所修订,为保持英国职业道德守则与国际职业道德守则标准一致,进行相应修订。三是结合英国FRC日常检查和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增加了对来自与上市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审计收费的相关标准和规范。
(二)公布修订《英国公司治理准则》并发布相关指引
2024年1月22日,英国FRC公布修订《英国公司治理准则》,以提高公司透明度、增强公司竞争力。主要修订内容包括:一是对“内部控制”相关章节进行修订,主要涵盖了明确公司治理目标和建立有效的治理机制、职责分工与胜任能力、高管任命与监督、风险管理与内控机制、薪酬政策等五大领域,明确董事会对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二是鼓励上市公司在披露其治理活动时,聚焦活动本身及其结果,展示公司治理措施的影响,简化披露内容,突出披露重点。本次修订,除与董事会声明相关的披露要求将于2026年1月1日起生效外,其余部分将于2025年1月1日起生效实施。
2024年1月29日,英国FRC发布关于修订后的《英国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2024年版准则)相关应用指引,提供实操指导,并增加参考示例章节。该指引比照2024年版准则,按上述五大领域分别进行了详尽的内容解释、思考引导以及指导建议。英国FRC表示该指引仅作为指南性文件,不具有法律强制性,且后续会根据实际情况持续更新。
(三)公布对英国第一大私营企业的检查报告

2024年1月31日,英国FRC公布对英国第一大私营企业的检查报告。根据检查结果,英国FRC要求上市公司及其年审会计师在披露年报和执行年报审计时关注以下事项:

一是上市公司战略报告应聚焦公司发展、业绩情况和市场地位等要素,以便报告使用者充分了解公司。应注意语言表述的准确性和清晰度,简明易懂,避免冗长。

二是对于会计判断和会计估计的披露,应清晰阐释具体细节及判断依据,披露更多量化信息来帮助报告使用者理解哪些会计估计较为重要、哪些领域可能面临会计估计变更。

三是应充分披露集团架构、运营模式、集团间各组成部分如何相互支持配合运营等内容,以便报告使用者能充分了解上市公司业务情况。

四是关于债务性质和相关不确定性事项的披露质量有待提高,此类披露对于报告使用者充分了解公司风险至关重要。

五是重要科目相关的会计政策披露应避免格式化措辞。公司应当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会计政策披露,保证披露的完整性、相关性和准确性。例如对于收入,公司应充分披露所有主要收入流、确认时点以及如何确定收入金额等情况。

六是金融工具相关风险的披露应避免格式化措辞。目前部分公司披露较为笼统,往往仅描述风险性质,未充分解释风险之间的相关性。上市公司披露时应考虑量化风险敞口,披露对未来潜在变化的敏感性。最后,英国FRC希望上市公司在披露年报前仔

细检查,关注整个报告表述是否清晰、简明易懂,检查报告内容是否前后一致。
(四)发布英国会计师事务所面临发展障碍研究报告
2024年2月1日,英国FRC发布关于英国会计师事务所面临的发展障碍的研究报告。研究发现,从事公众利益实体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倾向于继续开发此类审计业务;从事非公众利益实体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考虑到能力限制、成本过高、以及存在审计责任索赔和监管处罚风险等因素,则不倾向于开发大型公众利益实体审计业务。为了促进审计行业的良性竞争和健康发展,英国FRC强调监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和其他相关政府部门之间开展多领域合作的重要性,并开展多角度探索和实践,例如英国FRC已推出Scalebox等举措,以帮助小型会计师事务所了解监管标准,提高其公众利益实体审计能力。英国FRC还鼓励会计师事务所加强员工培训、大力引进培养审计人才、提升审计质量,希望政府部门通过出台相关政策推动审计市场良性竞争和创新。
 二、香港AFRC近期发布的重要报告 
2024年1月8日,香港AFRC发布《继续教育是提高香港审计质量的关键因素》,说明了在审计行业持续转型的背景下,继续教育与审计质量之间的联系,以及审计人员不断学习新技能的必要性。香港AFRC根据历年的检查结果,总结了审计质量低于预期的常见原因,主要包括审计人员缺乏知识经验、会计和审计技能培训和指导不足、继续教育不达标,引起了公众对审计人员技能、知识水平和审计质量的担忧。香港AFRC希望审计人员遵守香港会计师公会制定的继续教育要求,提高知识技能水平。同时,建议会计师事务所重视人才管理,做好继续教育,提高审计质量。
来源: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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