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绩效目标及指标的设置要点与案例

发布日期:2024-03-12浏览次数:38标签:振兴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审计和咨询服务

针对绩效目标申报表存在的绩效目标与相关指标的设置不够清晰的问题,提出设置要点与案例如下:

 01 如何明确绩效目标 

在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申报时,必须有明确的项目资金使用绩效目标,并结合项目实施分年度、分阶段进一步细化和量化,形成具体可衡量的分目标工作任务,以利于项目绩效目标顺利实施和绩效评价工作。目标申报表列有“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本年度)”栏目,一般来说,跨年度项目设置的总目标填整个项目完成后达至的目标,阶段性目标填本年度的目标任务和分解任务。如果是当年可完成的年度项目,则总目标栏目填项目绩效总目标,“阶段性目标”栏目填分解目标。

 02 如何科学采用评价指标 

进行项目绩效目标申报时,应结合申报财政支出项目时提出的绩效目标,合理设置评价指标:一是除采用通用指标外,还应采用反映项目特性的专业(个性)指标,形成自评项目的指标体系;二是评价指标要与申报的绩效目标有密切的相关联系,能体现绩效目标的特点,真正反映出项目的绩效水平和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三是评价指标能够量化测算,可进行比较、综合、分析和评价。在指标的选用上,最通常的毛病是仅列举采用哪些方面的指标,而没有给出量化的指标数值。如某基建项目单位在指标方面的设置,仅提出空洞的“共性指标与个性指标相结合,个性指标采用质量指标、工期指标、成本指标”,但指标数据是多少不见反映。申报表上提出的应该是实的指标。如工期指标,要反映整个项目和分阶段工程的完成时间。这样的指标才有其实用性与可考核性。

 03 相关案例 

(1)社会效益目标设定方面案例

不同职能部门提供的公共服务不同,所体现的绩效指标就不同。比如说:劳动力转移和产业转移的“双转移”中,农民工的培训,是以培训对象的数量、质量(拿到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的证书,从而得以就业)为绩效目标。对社会精神病人的收救,是以收救病人的数量、执行的标准合理等为绩效指标。社会效益的判断是多元的,在目标设立时可把握这样几个原则:

一是是否维护了社会的公平正义,维护了社会的基础价值观和社会的稳定;

二是是否促使社会各种秩序的正常运行,使社会成员的利益的获取体现了按劳分配的原则;

三是是否维护了社会、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四是是否维护了政府的公信力,增强政府的执政基础。

下面,是一个社会效益绩效目标设定和实现得很好的案例:

某市设立行政复议办案经费110万,在编制绩效预算时,项目执行设立了以下3个目标:

1、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建立和实施相对集中的行政复议权制度,弥补目前行政复议法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制度缺陷,提高行政复议机关的社会公信力,消除群众对通过行政复议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疑虑,引导群众更多地通过行政复议途径合法、理性地表达诉求,达到减少信访数量,减少缠访、闹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改变复议机构分散,复议渠道不畅通的现象,将行政复议权集中由政府统一行使,通过聘请社会专家、学者为行政复议委员会非常任委员,充分发挥专家、学者等社会力量的作用,整合全市行政复议资源,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的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的透明度和社会公信力。

3、符合法律规定依法申请行政复议的受理率达到100%,审结率达到80%以上。

绩效目标设定后项目的执行结果:

1、年度行政复议案件接近400宗,超过了同期该市第一、第二人民法院行政案件数量227宗的42%,更多群众优先选择行政复议作为解决行政争议的首选途径,较好地减轻了法院和信访的压力。经行政复议后再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未有一宗败诉,胜诉率达到了100%。

2、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开通并完善了网上行政复议申请,开设了12345行政复议咨询热线,接受并解答群众的询问。与行政服务在线建立了超级链接,方便群众可以在多个网站上直接申请行政复议,降低了群众申请行政复议的成本。更多群众选择行政复议途径解决行政争议,较好地发挥了行政复议职能。95%的复议案件实现定纷止争,行政复议纠错率达25%,切实维护了社会稳定。

年度结束后项目评审时,政策专家认为:该项目制定的绩效目标合理,社会效益显著。一是疏通了行政复议的渠道,在维护社会稳定,疏导社会矛盾方面,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二是办案的数量多,年度行政复议案件接近400宗,超过了同期第一、第二人民法院行政案件数量227宗的42%;三是办案的质量很高,经行政复议后再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未一有宗败诉,胜诉率达到了100%。四是该项专项资金的设立,很好的维护了社会的公平、公正,提高了政府执政的公信力。

(2)经济效益目标设定方面案例

专项投入到经济领域,设定的绩效指标主要是经济指标。体现的经济效益目标要和资金的使用正相关,有一一对应的逻辑关系。面向经济范畴的财政的资金使用的终端都在点上,如果把一个点的经济效益,放大到一个面上,经济效益指标是不可行的。

下面,是一个经济效益指标设置不合理的案例:

根据A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的精神,为促进旅游业的发展,从2008年开始,设立旅游促销专项经费,每年500万元,由旅游局具体使用。2008年财政拨入500万元,旅游局实际使用500万元,资金主要用于宣传、区域合作、参加国家、省要求的文化旅游活动等7项开支。项目单位设立的绩效目标是两个:

1、旅游收入的增长。2008年A市的旅游收入为97.13亿元;2009年专项资金使用后,预计旅游收入达109亿元。

2、过夜游客的数量。2008年A市的过夜旅客人数为528万人次。2009年专项资金使用后,预计过夜游客达549万人次。

在对项目绩效目标审议时,专家认为,旅游收入的增长以及过夜游客的数量的增加,与设立的500万元的专项资金不能说没有一点关系,但不是一一对应的逻辑关系。旅游收入的增长和旅客过夜人数的增加,是由各种因数组合而成,不可以确指为500万元旅游专项资金的直接经济效益。因此,该项目设定的绩效目标不合理,不科学。该项目资金的使用,主要是用于宣传、区域合作、参加国家、省要求的文化旅游活动等7项开支。绩效目标的设定就应该围绕这些开支内容确定。宣传的形式、成本、数量;区域合作的项目内容、效益;参加国家和省得相关活动的结果,才是该项专项资金的直接效益的体现。

来源:绩效评价师CPE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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