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案例】某创业板IPO公司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

发布日期:2022-09-13浏览次数:280标签:振兴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审计和咨询服务


现场检查发现:

1)发行人于 2020 3 月才对统合电子(杭州)有限公司已于 2019 12月验收的产品进行对账并确认收入,金额总计 303.66 万元,收入跨期确认,未严格执行“按月与客户对账确认验收合格的商品数量及结算金额,确认无误后在对账当月确认销售收入”的境内产品销售收入确认政策;发行人于 2021 1月确认 2020 12 Weidmuller Interface Gmbh&Co.KG 已完成报关手续的机器维修及系统升级改造收入 10.56 万元,未严格执行“对于采用 FOBFCA 等贸易方式的境外客户,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将货物运达指定港口,开具出口发票,完成报关手续,取得《出口货物报关单》后,确认收入”的出口商品收入确认政策。

2)申报会计师对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函证程序执行不到位。收入回函显示公司与统合电子(杭州)有限公司 20192020 年度采购与销售金额均存在差异,金额总计 303.66 万元,申报会计师在执行进一步审计程序中获取的审计证据不充分。

现场检查发现:

年审与税审机构对发行人已有机型进行升级改造项目研发 费用认定存在差异,税审机构认为已有机型进行升级改造项目研发费用不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范围,较经年审机构审计的研发费用分别调减了 1,004.89 万元、766.82 万元、2,936.23 万元,分别占同期年审研发费用的 14.53%11.10%43.52%

现场检查发现:

1)发行人 2019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披露账龄 3 4 年(含 4 年)应收账款余额为 70.15 万元,202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披露账龄 4 5 年(含 5 年)应收账款余额为 71.43 万元,账龄划分错误。

2)申报会计师对应收账款实际执行程序与披露的关键审计事项执行程序不一致。将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作为关键审计事项,并于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执行政策及程序,但审计底稿中未见对公司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执行复核及评价程序。

现场检查发现:

1)发行人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会计政策披露不完整。除披露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会计政策外,实际执行中公司对原材料和库存商品采用库龄法测算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具体为原材料按照是否超过保质期进行测算,库存商品采用预计售价与库龄结合的方法(无预期售价部分)进行测算。2020 年末,原材料跌价准备期末余额为 1,967 万元,全部为按照库龄法计提;库存商品跌价准备期末余额为 1,770 万元,其中,按库龄法计提金额 1,186 万元。

2)发行人发出商品核算不规范且核销无书面审批手续。发行人未对乐众电桩网络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库龄超过 1 年的发出商品结转收入成本,金额为7.75 万元,未对陕西通家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库龄超过 1 年的发出商品确认收入, 金额为 63.18 万元;对长期发出商品无法收回或确认收入部分进行核销处理时, 仅口头向总经理汇报,未履行书面审批手续。

3)申报会计师存货跌价准备审计程序、发出商品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一是未关注存货跌价准备会计政策披露不充分情况;按照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 的关键审计事项执行程序,获取查询市场价格信息的审计底稿记录不充分。二 是未见库龄超过 1 年以上发出商品及其未确认收入、结转成本的分析程序;未见对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发出商品回函金额不符执行进一步审计程序;对 EricssonAB 公司发出商品回函结果记录错误。

关于其他财务内控规范的有效性现场检查发现:

1)发行人无形资产累计摊销全部计入管理费用,未按照实际使用情况在生产成本、研发支出、管理费用项目间进行划分核算。

2)发行人 2019 年、2020 年财务报表附注“营业外支出”中披露债务重组损失分别为 46.43 万元和 58.96 万元,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 号)列报要求。

3)申报会计师未发现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无形资产摊销分类、债务重组损失等列报错误。

4)申报会计师货币资金截止性测试程序执行不到位。2020 年度货币资金截止性测试程序中未见对期后凭证跨期情况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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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会计雅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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