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04-21浏览次数:5777
发布日期:2022-06-07浏览次数:5699
发布日期:2022-10-21浏览次数:2268
发布日期:2022-04-21浏览次数:2254
发布日期:2022-04-21浏览次数:2133
发布日期:2022-04-21浏览次数:2052
发布日期:2024-03-30浏览次数:1441
发布日期:2022-10-21浏览次数:1255
发布日期:2022-10-21浏览次数:1233
发布日期:2022-06-18浏览次数:1080
摘要:构建国家统一的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意义重大。本文围绕财政部2024年5月27日发布的《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征求意见稿)》,总结归纳企业可持续信息披露应遵循的原则与要求,从治理、管理、披露与报告三个方面提出企业可持续信息披露能力建设对策建议,希望有助于各界学习理解《基本准则》征求意见稿并做好执行准备。
关键词: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披露原则;能力建设
2024年5月27日,财政部发布《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基本准则》征求意见稿)。《基本准则》和遵循《基本准则》制定并陆续出台的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将构成国家统一的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既体现国际准则有益经验,同时符合中国国情且能够彰显中国特色,以高质量信息披露准则引领可持续发展实践。
一、构建国家统一的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的重要意义
(一)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经济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发展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目标(SDGs)的落实、中国对实现碳达峰碳中和这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的推进,不仅在宏观上将对全球可持续发展产生重大影响,而且在微观上构成市场主体发展与市场主体行为的新情境。以高质量准则规范企业可持续信息披露,如实反映、准确衡量企业可持续相关风险、机遇和影响,将引导企业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
(二)在国际可持续准则使用方面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
定位于全球基准(Global Bascline)的国际可持续准则于2023年6月发布,2024年1月1日生效。中国抓住国际可持续披露标准建设和实施的重要战略期发布《基本准则》征求意见稿,平衡了与国际准则接轨和体现中国式现代化要求及中国特色之间的关系,为其他新兴经济体使用国际准则、制定国家或地区准则提供了示范。
(三)满足可持续信息披露制度需求
可持续信息是企业反映可持续价值、供利益相关方进行综合价值评估并作出决策的重要支撑和依据。调研显示,因披露标准多而杂,企业选择性披露是当前可持续信息质量较低的主要原因。制定一套统一可比、切实可行的可持续披露准则规范信息披露、保证信息质量是各方的强烈诉求。财政部会同外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等9部门成立跨部门工作专班,研究构建国家统一的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确保可持续信息披露政策之间的协同,形成制度建设合力。《基本准则》征求意见稿对可持续信息、可持续风险和机遇、价值链等相关概念做出统一定义明确了可持续信息使用者范围,对重要性和影响的时间范围等给出明确的判断标准。同时,充分考虑了各利益相关方信息需求和报告主体的披露成本,如第十三条规定,企业编制可持续风险或者机遇预期财务影响的信息,以及可持续影响的信息时,应当采用与其技能、能力和资源相称的方法,使用报告日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该信息无须付出过度成本或者努力即可获得)。
(四)为实现安全和高质量的可持续发展作出长远谋划
统筹发展与安全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财政部立足国家利益,充分考虑我国所处发展阶段、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行业发展和监管需求,制定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建设路线图。《基本准则》的实施将采取区分重点、试点先行、循序渐进、分步推进的策略,从上市公司向非上市公司扩展,从大型企业向中小企业扩展,从定性要求向定量要求扩展,从自愿披露向强制披露扩展,不会采取"一刀切”的强制实施要求。《基本准则》征求意见稿第二十九条明确“豁免企业披露国家秘密、法律法规禁止披露的信息、知识产权或者创新成果信息以及具有商业敏感性的可持续相关机遇信息”,并给出商业敏感性信息的判断条件。按照双重重要性标准,对于重要的可持续风险和机遇信息披露引入国际较为通用的治理、战略、风险和机遇管理、指标和目标“四要素”框架。对于具有重要影响的信息,未套用“四要素”框架或其他复杂的国际标准而是要求结合基本准则总体要求,未来按照基于中国高质量发展要求和中国特色制定的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的规定进行披露。这一制度安排既有利于制定具体准则确定重要议题时充分考虑可持续信息披露对重要产业、基础设施、战略资源和重大科技等关键领域经济安全,以及市场主体的数据安全和合规风险的影响,也有利于我国可持续披露准则与国际准则趋同。
(五)为可持续信息披露中的财务职能提供依据
调研显示,当前财务部门在可持续信息披露中的职责定位不够清晰,参与程度不高。《基本准则》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可持续信息与财务报表信息之间的关联以及财务影响的具体披露要求,为实务界在可持续披露中发挥财务职能、理论界将可持续发展与完善会计学科体系有机融合提供了依据。在构建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时会计学界可以积极探索拓展学科边界,发挥会计学科的理论和实践品格,服务高质量发展。
二、可持续信息披露原则与要求
(一)披露主体与报告对象
1.披露主体。在国家统一的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下,可持续信息披露主体包括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按规定开展可持续信息披露的所有企业。
2.报告对象。报告对象包括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内的主要信息使用者,以及利益受到或可能受到企业活动影响的群体或者个人,如员工、消费者、客户、供应商、社区以及企业的业务伙伴和社会伙伴等其他利益相关方。
(二)与财务信息、财务报告的关系
《基本准则》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企业采用清晰的结构和语言,将可持续信息作为独立的可持续发展报告对外披露,并从报告主体、索引方式、定量信息数值、数据和假设、币种、财务影响的衡量和报告时间等方面闸述了可持续信息与财务信息、可持续报告与财务报告之间的关联。
(三)披露内容与披露要素
1.重要性原则。企业应披露具有重要性的可持续信息。重要性原则的判断标准是“在合理预期下,某项可持续信息的省略、错报或者模糊处理会影响信息使用者据此作出决策的,该信息具有重要性"。企业应从双重重要性,即由外而内的财务重要性和由内而外的影响重要性两方面,评估可持续风险和机遇是否对企业带来重要的当期或者预期财务影响,以及企业活动是否对经济、社会和环境产生重要的影响。
2.可持续信息定义。各类规范文件、披露标准或报告框架对可持续信息一直没有统一定义,企业对可持续披露的理解或局限于践行环保理念承担社会责任的描述,或任意扩大将可持续报告作为企业品牌宣传甚至漂绿"的工具。《基本准则》征求意见稿第四条对可持续信息给出清晰定义:可持续信息,是指企业环境、社会和治理方面的可持续主题相关风险、机遇和影响的信息。
3.披露内容——可持续风险和机遇。可持续风险和机遇,是指企业就特定可持续主题与其整个价值链中的利益相关方,经济、社会和环境的互动而产生的可合理预期会影响企业发展前景(即企业短期、中期或者长期的现金流量、融资渠道及资本成本)的风险和机遇。《基本准则》征求意见稿要求企业围绕治理、战略、风险和机遇管理、指标和目标四个方面核心要素进行披露。披露要素以可持续风险和机遇为主线,架构上参照国际使用较多、已被国际可持续准则和国内证券交易所披露指引采纳的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TCFD)“四支柱”框架,具体披露内容则结合中国特色和企业实际进行规定,如“指标和目标”这一维度下,要求披露“企业衡量可持续风险和机遇管理业绩的指标,以及企业已设定的目标和国家法律法规、战略规划要求企业实现的目标及其进展”。
4.披露内容——可持续影响。可持续影响,是指企业与特定可持续主题相关的活动(包括与之相关的价值链活动)对经济、社会和环境产生的影响,包括实际影响或者可预见的潜在影响、积极影响或者消极影响。
可持续影响信息未套用“四要素"框架,《基本准则》征求意见稿第二十六条规定:企业还应当按照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的规定,披露重要的可持续影响信息。企业披露的可持续影响信息不应掩盖或者模糊其披露的可持续风险和机遇信息。该规定一方面降低了企业披露负担,另一方面防止企业“报喜不报忧”和“以非重要信息掩盖淡化实质性影响”进行选择性披露。
(四)信息质量要求
高质量的可持续信息是由高质量的披露准则来规范的。《基本准则》征求意见稿对企业披露的可持续信息提出6个方面信息质量要求,即可靠性相关性、可比性、可验证性、可理解性和及时性,与《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一般要求》(IFRS S1)信息质量特征要求保持衔接,有利于提升我国企业可持续信息的国际认可和通用性,
(五)信息披露合规要求
《基本准则》征求意见稿明确要求企业就其“遵循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中的所有要求披露可持续信息”发表明确且无保留的合规声明。信息质量和信息披露合规要求为今后开展可持续信息评价与鉴证等相关工作提供了制度基础。
三、企业可持续信息披露能力建设
从《基本准则》征求意见稿提出的披露原则、披露要素和其他披露要求可以看出,准则旨在以规范信息披露引导和推动企业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切实开展可持续发展管理活动。企业可持续实践不能仅停留在满足合规性披露要求层面,而要融入战略、治理和运营管理,识别企业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方面的可持续相关问题,评估影响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对策。建议企业根据所处发展阶段、行业特点和资源条件,从治理、管理和信息披露与报告三个方面开展能力建设。
(一)构建自上而下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建设阶段,企业应全面设立可持续发展/ESG治理架构,落实董事会可持续发展/ESG治理责任;梳理可持续发展/ESG治理职责,明确可持续发展/ESG治理各层级权限与工作内容。巩固阶段,制定可持续发展/ESG战略规划,设定合适的可持续发展/ESG管理目标。提升阶段,企业可以将可持续发展/ESG管理的绩效要求融入绩效考核,推动可持续发展/ESG实践能力的全面提升。
(二)开展可持续发展管理
建设阶段,建立可持续发展/ESG风险识别机制,明确可持续发展/ESG整体及各议题管理制度;梳理并确认可持续发展/ESG数据收集和提报流程;统一可持续发展/ESG指标的说明和理解,建立可持续信息披露内控体系。巩固阶段,企业需强化可持续发展/ESG数据质量管控,确认已经识别的可持续发展/ESG风险,并监控对应的可持续发展/ESG管理举措。提升阶段,企业可以建设与现有流程和系统深度融合的可持续发展/ESG数据和管理系统。
(三)完善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与报告
建设阶段,企业应设定可持续发展/ESG指标和目标,确定报告框架和编制流程。巩固阶段,提升信息质量,回应资本市场和利益相关方对可持续发展/ESG的关注,定期追踪、审核、分析指标和目标的执行情况。提升阶段,应用智能化管理分析工具,多维立体呈现企业可持续信息与财务信息,反映可持续风险、机遇、影响及其动因与趋势预测,提供更具决策参考价值的可持续信息,以高质量信息披露推动可持续发展实践。
主要参考文献
[1]王亚星,推进可特续会计研究服务高质量发展(N].中国会计报,2022-8-26(15).
[2]王亚星,各方跟进首批国际可持续被露准则并开展评估[N].中国会计报,2023-7-21(12).
原文下载:《以高质量信息披露准则引领企业可持续发展实践》.pdf
作者:王亚星
来源:《财务与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