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陷入“上市自导自演”风波的视奕科技,今日又迎来了新剧情。
视奕科技2022年3月21日在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道歉声明,向社会各界致歉的同时,披露此事是因为粤商顾问公司和其法人王利涉嫌欺诈,才导致自己沦为行业笑柄。
详细如下:
近日,国内多家媒体指陈我司(厦门视奕科技有限公司)“自导自演”香港上市仪式事件。面对舆论监督批评,我们虚心接受,坚决改正,并就该错误行为向社会公众诚恳致歉。
该事件严重损害我司形象,造成巨大商誉损失,给社会公众造成极为不良之影响,也抹黑了厦门民营企业形象。事件发生以来,我司迅速自查自纠,发现系受我司所委托上市顾问公司——“粤商上市顾问(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商顾问”)信息误导产生,且粤商顾问之行为已涉嫌欺诈。我司说明如下:
1、我司确有委托粤商顾问对港股目标上市公司实施要约收购。
2、对我司在内部年会上安排的“敲钟”仪式,粤商顾问未尽规则解释和合规建议之职责,反而给予虚假信息误导,促进我司做上述安排。
3、在对目标上市公司要约收购的实际执行中,粤商顾问及其法人王利未执行双方协议之约定,其行为已涉嫌欺诈,我司已向警方报案并委请律师同步展开民事及刑事维权。
我司将深刻反省此次事件背后的管理漏洞和对规则理解的缺失,继续脚踏实地做好实业,主动寻求监管部门的指导,重新了解和审视企业上市规程,并加快推进企业治理规范化。
再次感谢社会各界对我们工作的监督,感谢供应商、销售商的长期关心和支持,对于此次事件再次表示最诚挚的歉意!
厦门视奕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1日
1、事件纪要
1、“粤商顾问”总经理兼法人王利对我司自称其在香港作为资深RO且有25年香港证券市场从业经历,且王利口述其本人借贷给基石控股1亿港币,同时基石控股58%的股票质押在他个人名下。
2、2021年12月30日,视奕公司和“粤商顾问”公司签订《关于上市公司股权收购意向委托协议》(以下简称“委托收购协议”)。双方在该协议书约定2022年3月31日前完成对上市公司的收购。
该协议还约定,“粤商顾问”公司必须按约定发布公告,将要约收购的权利转让给视奕公司,并协助将上市公司名称变更为视奕公司指定的名称;同时按协议约定,“粤商顾问”协助将上市公司指定的董事局主席变更为视奕公司指定的人员。
3、协议签订后,视奕公司陆续向“粤商顾问”公司支付了大额委托收购意向金;同时我司严格遵守协议约定,另行向“粤商顾问”支付了相关服务费用,此费用用于“粤商顾问”服务视奕公司在香港租赁视奕科技的办公地点,以便后续收购行为的开展。
4、“粤商顾问”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王利称,其本人实际掌控了香港上市公司基石控股(代码:01592)的58%股权。《委托收购协议》指的收购对象即基石控股,在“粤商顾问”公司总经理王利的主导下,视奕公司还和基石控股(HK01592)的全资子公司StableWealthyHoldingsLimited签订了一份关于双方在大健康产业及视力健康分领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StableWealthyHoldingsLimited在备忘录合同签章处的签名为基石控股的执行董事张丽。
《谅解备忘录》系由粤商顾问公司总经理王利提供。王利还声称基于港交所要求,让视奕公司提供一份关于上述合作的说明文件,此说明文件已于2022年1月27日以扫描文件形式发给王利本人。
5、我司委托“粤商顾问”全程处理我司在香港上市事宜,王利确认了整个上市流程计划书并亲自出席了我司上市敲钟仪式。
6、我司年会包括会议的相关安排、时间点以及年会主题都在第一时间与“粤商顾问”及王利进行过商讨,并得到“粤商顾问”及王利本人首肯。同时王利本人明确同意了我司对上市仪式事宜进行相关宣发。
7、作为视奕科技公司的上市顾问,“粤商顾问”公司的王利并没按照协议约定变更收购对象的名称,亦未变更董事局主席;王利还曾承诺会尽快协助办妥以上事宜,但至今未果。
8、我司尝试与王利协商沟通退款事宜,但均未得王利正面回复。2022年3月18日,基石控股发出公告,称与我司并无直接或间接关系交易,我司才意识到“粤商顾问”及王利涉嫌欺诈。我司怀疑之前由基石控股执行董事张丽签署的《谅解备忘录》的相关内容,是否是由王利本人签署亦或他人伪造。按照基石控股的公告,王利并未和基石控股谈判并掌控收购事宜,可能存在涉嫌欺诈并误导我司。
“粤商顾问”公司及王利的以上行为,给我司造成极大损失,导致我司成为行业笑柄,严重损害了我司商誉和品牌形象,现我司已向辖区警方报案并委请律师通过诉讼或仲裁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2、基石控股:公司与视奕科技没有任何关系
上文报道中指出,视奕科技在其所谓的IPO敲钟仪式上披露其在港交所的交易代码01592,但实际上这个代码归属于另一家港交所上市公司——基石控股。造假“敲钟上市”事件曝光后的第二天,即3月18日,基石控股通过公告的方式表示,自身和视奕科技不存在业务或其他方面的任何直接或间接关系。
视奕科技表示,3月18日,基石控股发出澄清公告后,才意识到“粤商顾问”及王利涉嫌欺诈,并已向警方报案。21日下午,记者拨打办公电话联系粤商顾问公司,对方表示不方便回应记者的问题。
3、律师:“粤商顾问”存民事欺诈行为
法律专业人士表示,在港交所上市,必须聘请香港当地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如券商、律所及会计师事务所提供服务。但从目前的情况看,粤商顾问公司显然不符合条件。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资本市场部主任毛伟:粤商顾问的法定代表人表示,他是上市公司(基石控股)的质押权人,作为大股东或者质押权人,不能为自己的公司做并购中介。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粤商顾问应该是存在民事欺诈行为,是否存在刑事问题,需要这个公安机关去查证。
来源:IPO头版